在我十二歲那年,二哥也出去打工了。是去了溫州,在一家鞋廠裡打工。他是家裡最仁慈的人,是他在家裡人都反對我上學時,跟我一起求養父的,也是他把好吃的都偷偷的留給我。等他出去打工後,每半年都會給我寄零費錢,他是把錢寄到我的好朋友晶晶家裡,由晶晶轉交給我。他還給我買文具盒與書包,奉告我必然要好好上學,他說我是這個家的但願,的確,在這個家裡,除了我上了初中,彆的人都是在讀小學時停學的。
半個月後,薑小漠轉交給了沈晶瑩第二封信。
當我來到她家時,家裡已經有四個孩子了――10歲的大姐,8歲的大哥,6歲的二哥與4歲的二姐。養父在開端時另有些不悅,厥後發明我並不愛哭,也不鬨人,他便也就采取了我。一家七口人,端賴養父做木工贏利餬口,日子過的還很和諧。
在我九歲那年,大哥也去了北京打工。是在一家餐廳裡給彆人打雜,一天要上十五個小時的班,一個月隻歇息半天,他輕描淡寫的說他的手和腳都磨的起泡,然後,磨破了再長泡,累得倒在床上就睡,如何打他也不會醒。那是都城北京,承載著很多人的胡想,而像我大哥這類人,他隻是純真的想要活下去,但支出的倒是凡人難以設想的艱钜。固然環境卑劣,大哥並冇有是以而分開,他就那樣事情了三年,每天都像是在煉獄。在三年後,他收成了一份婚姻,是同一個餐廳裡的辦事員,與我們村相隔數十裡地,他們是奉子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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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看完了,沈晶瑩深深的歎了一口氣,她不由得自言自語:厥後呢?
偶然,我總不肯意回想本身那些發鏽的舊事,挺觸目驚心的。但轉念一想,倘若我不說出來,有誰會曉得在這個天下上會有一個女人過著那般絕裂的餬口?它們就彷彿是鑲滿釘子的牆壁,即便是隨便的觸摸,也會疼到唏噓。
在我十六歲那年,被大哥強-暴了!當時候,養父跟他的‘女朋友’住在一起了。恰好到收麥子的時候,大哥返來乾農活的。阿誰夜晚是如此的屈辱,我拚了命的抵擋、大呼,我跪下來求他不要如許對我,我哭著給他叩首,我隻求他能放過我,他並冇有,他像隻老虎一樣撲向我,見我不順服,還抽打著我的耳光,嘴裡惡狠狠的說我的命是他們家給的。我還是被他強-暴了!撕心裂肺的痛苦使我的尖叫聲在阿誰沉寂的夜晚不竭的響起,我覺得會有人會救我的,但是冇有。在那樣的鄉村裡,他們隻會在背後指指導點,說這個女孩真不幸,被她的養父和大哥接踵強-暴了,但是,卻不會脫手互助,多麼的冷血而麻痹,是否,都是在各掃門前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如花般春秋的女孩,她隻能冷靜單獨接受著這類淩辱,一點也無能為力。
仍然是綠紙紅字,很長的一封信:
她已經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下一封信了。
如果日子在這類貧寒與敦睦中持續下去,也算是一種榮幸了,可惜不是。
在厥後的厥後,我又碰到了晶晶,她哭著對我說:“你曉得這輩子最讓我慚愧的一件事情是甚麼嗎?就是在當年,你來找我與你同睡時,我冇有想到能夠讓你跟我一起在我家裡睡。我不敢跟你睡,因為那天早晨,我看到有人影來到你的房間裡了,我好怕好怕。”,她又說:“如果當年,我讓爸媽把你收養過來,統統都會不一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