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仵作_第六十五章 啞口無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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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青將手中的銀票和私印都交給月殺,隻將那三本賬冊拿在了手中,看向元相國,問:“數量全都對得上,相國大人另有何話要質疑?不止這一筆,與奉縣這本賬冊裡相乾的三年出入賬,這三本賬冊全都對得上,一筆一筆,要我全都念出來嗎?”

“我命人照現在了胡府的私印,扮作胡府的管家到恒通錢莊查了賬,胡大人不傻,恒通錢莊是他存家銀之處,撫卹銀兩他冇存到那邊,但我在盛都城裡的一家小錢莊查到了這筆銀兩的下落。”暮青說完,派人將月殺喚進了大堂,她要帶的證據太多,身上塞不下了,隻能讓月殺幫她帶著,她從月殺身上又取出本賬冊,在胡文孺麵前晃了晃。

百官盯著那銀票上鮮紅的私印,這下何止眼疼,頭也跟著疼起來了。

壞了!

“元隆十六年三月初三,入十萬兩!”

胡文孺兩眼一黑,元相國幾不成查地皺了皺眉,百官側目齊望暮青,看得暮青眉頭垂垂皺起。

那些府中的銀票被暮青攥在手上的朝官神采皆變,一個動機剛生出,便見暮青從懷裡拿出了隻印章。

她當初去玉春樓打賭,朝中無人弄得明白她的真意,固然曉得她的企圖定與查察撫卹銀兩案有關,但是賭了兩晚,哪怕把京中後輩都贏掉了褲子,她也冇法拿贏來的銀兩做文章。畢竟盛京官宦人家都是大族,此中有很多昌隆了百年的,府中積儲頗豐,家中後輩輸的那些銀子不過是九牛一毛的小數量,不能硬說這些銀子就是從西北軍的撫卹銀裡貪來的,是以這些日子冇人看得懂她此舉的真意。

奉縣到盛京的路程差未幾是五六日,而奉縣知縣貢獻給胡文孺銀兩的日子和胡文孺去昌隆錢莊取銀的日子恰好相差五日!

“那這本賬冊裡的數量已經超出了這個數量,足有八百多萬兩!”暮青一語驚人,這回看的是元相國,“相國大人如果說奉縣的賬冊有假,那麼這本呢?這但是拿著胡大人的私印取出的帳本!”

胡文孺要藏銀子,他有三個挑選――一是把銀票藏在家中、彆院或是像奉縣知縣那樣埋在其他處所;二是把銀票兌成銀子,建一處地牢或是庫房,將銀子藏出來;三是直接將銀子存放在銀莊。

念罷,她手向月殺一伸,道:“帳本!”

但這恰是胡文孺的高超之處,誰會想到那麼首要的一筆銀兩,他會存到外城一家無甚名譽的小錢莊裡呢?

相較於百官的麵色,元修的神采也有些古怪,他往暮青懷裡瞥了一眼。從她開端拿證據,她先從身上拿出了奉縣的帳本和手劄,厥後又拿出了那兩晚贏的銀票,現在又是印章……她懷裡藏了多少東西?另有甚麼?

“元隆十六年仲春二十七,獻恩師胡文孺十萬兩!”

第二種猜測有能夠,但是把銀子從錢莊裡裝箱運出來破鈔人力,且輕易惹眼。

暮青嘩啦啦一翻,翻到摺好之處,又念!

暮青在拿到奉縣的木匣後就猜想胡文孺會將銀兩存去外城了,因為元相國老謀深算愛重名聲,此案即便他有關,他也不會親身沾手,這筆撫卹銀兩很能夠由胡文孺保管著,如此一來,即便今後有失,此事也能夠由胡文孺擔著,他最多是“被矇蔽”了。不管有人信無人信,他貴為相國攝政多年,朝中不會有人敢戳穿他,而他是元修的父親,隻要冇有證據,元修再不信,出於父子之情,也會情願信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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