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查到哪一步了?”這時,暮青開了口,此次問的是閒事。
“噗!”魏卓之一笑,頓覺心頭鎮靜,公然被人針對這等事,有個伴兒比較舒心。
“若凶手是府外之人,他冇有需求粉飾行跡,就算讓你們曉得他殺人後出了府,你們不知他身份,天涯天涯也尋不著他。他越想袒護行跡,反而越申明他就是府中之人!”暮青下告終論,“凶手聰明,很樂意耍著你們玩兒,但他忘了世上有句話,叫聰明反被聰明誤。”
答她的是陳有良,他瞧著很焦急這件案子,語速極快,“池中血衣與凶刃已取出,凶器是寬約一寸的短刀,與驗屍時分歧!那血衣是男人衣物,黛色薄錦,城中綢緞莊、裁縫坊裡有這質料款式的有七家,袍子無甚特彆之處,府衙小吏、城中富賈、員外、城本土紳,穿這衣衫的有很多,實在平常。那短刀上頭連個烙子也無,平常鐵匠鋪裡都打得出來。凶手是有備而來,憑血衣和凶刃,查不出任何線索!”
暮青腳步一頓,那聲音她聽得出來!
這時,步惜歡從樓高低來,暮青回身昂首,見他換了身月色衣袍,麵上覆了那張初見時的紫玉鎏金麵具。男人拾階而下,衣袂舒捲如雲,步步矜貴雍容,含笑下望,眸光比夜色沉,比月色涼。與宮中那媚色含春縱情聲色的帝王分歧,暮青感覺麵前這個纔是真正的步惜歡,漫不經心一望,便見傲視莫測。
未曾想,她竟要親身審?
“女人固然說!”陳有良答得痛快。
男人挑著眉,目光在屋中暗淡難懂,似在衡量。
暮青並不料外,她驗屍那晚就看出來了,這凶手從後窗出去,擦了地上血跡,卻用心在石徑上留下泥印,明顯是個聰明狡猾之人,自不會笨到在凶刀和衣衫上留下尋他的證據。
“血衣凶刃都肯定不了他的身份,若他是府外之人,出了府便是天高地廣,再尋不著他。既如此,有需求費那麼多的力量利誘你們?殺了人,直接出府,對他來講比甚麼都安然。明顯在府中多留一刻便多一刻的傷害,他卻冇急著走,反而故布迷陣,這申明甚麼?”暮青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