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玉佩的一麵刻著邃密的雲紋,另一麵是一朵栩栩如生的小花。
不過這是少爺夾的雞腿,嗯,真香。
朱重舉帶著一幫狗腿子還在滿城找他的狗,壓根就冇想過他的旺財被改名為常威,還落到了現在那般隻能啃點雞骨頭的地步。
許小閒丟出了雞骨頭,常威一個狗撲,在空中接住了骨頭,歡樂的搖著尾巴趴在地上又咯嘣咯嘣津津有味的啃了起來。
少爺以往是個書白癡,醉心於書海除了乘著那老馬破車去竹林書院以外,壓根就冇去逛逛街,乃至於現在的少爺名聲極大,但真正熟諳少爺的人卻極少。
許小閒啃著雞腿,就見來福的筷子悄悄摸摸的落在了另一條雞腿上。
許小閒偏過腦袋,來了興趣,“取下來給少爺瞧瞧。”
常威正蹲在地上,伸開狗嘴吐出舌頭,狗眼正看著許小閒的神采——你特麼從速把雞骨頭再給狗爺來幾根啊!
“有了舉人的身份,這涼浥縣的人就不敢在背後亂嚼少爺的舌根子了,如此一來,想來季縣令又有能夠將月兒蜜斯許配給少爺,這許府,也算是完整了。”
時至中午,許小閒和他的兩個仆人正在前院歡樂的吃雞。
或許是打動於今兒中午的那一條雞腿,稚蕊還是感覺應當勸勸少爺,不管如何,這都是本身奉侍了十幾年,並一同長大的少爺。
看不出是甚麼花。
少爺一奔著名,但真正見過少爺的人還是極少。
常威趴在地上耷拉著狗臉在咯嘣咯嘣的啃著雞骨頭——餓啊!這膘肥體壯的身材都較著瘦了一圈,再不吃恐怕會被餓死!
“嗯。”
他伸出筷子“啪!”的一聲敲在來福恰好夾著那雞腿的筷子上,來福趕緊收回了筷子,就見少爺夾著那雞腿放在了稚蕊的碗裡——
稚蕊低頭,飄散一頭秀髮,拂在許小閒的臉上,有些癢癢。
稚蕊臉兒微紅,低頭打量了一下本身,還好啊,我如何就像乾柴棍了?不就是胸小了一點麼?可它還會長的呀。
稚蕊低下頭,伸脫手,從脖子裡取出了一塊玉佩,“少爺恐怕健忘了,奴婢是老爺撿來的,張秀那廝曾經說過,當時奴婢才兩歲,這名字就是老爺按照這玉佩給奴婢取的。”
“稚蕊,我如何就想不起來你這名字當初是誰給取的?”
如果不去想少爺的那精力病,彷彿他也就冇病。
稚蕊戴上玉佩,撇了撇嘴,“他們既然將我棄了……我就冇想過還要再去找尋他們。”
這話題有些傷感,許小閒一屁股坐了起來,“陽光亮媚,莫要孤負了這工夫,叫上來福,我們出去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