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未落,隻見牛犢渾身一抖,頓時規複了原狀。我撲上前去,抱著兒子說道:
“仆人,我有個女兒,從小跟我們那兒的一個老太太學過些邪術。昨日她一見到我帶歸去的小牛犢,便捂住臉哭了起來。她對我說:‘父親,你太不尊敬女兒了,竟把外人帶到我麵前。’我一時摸不著腦筋,問她:‘哪兒來的甚麼外人,你這是乾甚麼呀?’她答道:‘父親,你不曉得,這隻牛犢是店主的少爺啊,他們母子被店主的大老婆施了邪術,才變成牛的。我哭是因為我想到被殺掉的母牛――小牛的媽媽,她太不幸了。’我一聽,感覺這事非同小可,這不,天一亮我就趕來向您陳述。”
“好,一言為定。”我對她說,“除了承諾你的兩個前提外,你父親現管的統統財物十足歸你統統。至於那壞女人,你如何措置都是合情合法的。”
“真是天大的冤枉啊!”販子有口難辯,“就算如此,我也不是成心的啊。”
這隻羚羊實在是我的親叔伯mm,她很小的時候我就把她娶進家裡。婚後我們朝夕相處三十來年,可惜她冇能為我生下一男半女。因而我又娶了一房。第二個老婆為我生了個男孩兒。這孩子長得有模有樣,可清秀了,一對眼睛閃閃發亮,兩道眉毛又濃又長,頭是頭腳是腳,像一輪滿月似的招人喜好。他垂垂長大,直到十五歲那年,我為了辦一批貨出了趟遠門。我的堂妹――這隻羚羊,自幼學過些算命和妖術,她趁我不在家,對他們母子二人施了邪術,把我兒子變成一隻牛犢,把他的媽媽變成一頭母牛,送給了放牛的。過了很長一段時候,我回到家裡,問起他們母子。我的第一個老婆答覆說:
“能夠,老頭兒。”妖怪答覆道,“假定你的故事真的非常手奇,就照你說的辦。”
“仆人,我有一事相告。我信賴這對您我來講都是好動靜,您聽了準保歡暢。”
“千真萬確,仆人。這就是您朝思暮想的寶貝兒子呀。”
“你說的關於這牛犢的事是真的嗎?”
“女人,假定你能使他規複人形,我就把交你父親掌管的財物和牛羊全送給你。”
“你給我站起來,讓我像你殺死我兒子一樣把你殺掉!”
“你該曉得的,妖怪,”販子要求道,“我有老婆後代一大師子人需哀告訴,有很多財產需求措置。再說我欠彆人的債不能不還,彆人抵押在我那兒的東西也得讓人家贖歸去呀。求求你先放我回家一趟,待我將家中之事摒擋安妥再回到這裡。我向你發誓,來歲除夕我必然返來接管你的措置。安拉在上,我毫不食言。”
女人聽罷,拿過一隻杯子,倒下水,而後用手指蘸著水灑在牛犢身上,口中唸唸有詞:
女人笑了笑,說:
“仆人,我並不奇怪財帛,但我有兩個前提。一是讓您的兒子娶我為妻;二是必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答應我將那害人的刁婦變成一隻羚羊,並把她關起來。不然,即便是我過了門,這狡計多端的女人也會搞得我日夜不得安寧。”
“妖怪啊,您是萬魔之王。我想給您講講我和這隻羚羊的故事,您聽了以後.如果感覺它很古怪,您能不能開恩把這個販子的性命賞與我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