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心而論,張雨很不肯意去思疑楊照,可恰好統統的疑點都是指向楊照。從感情、慾望到好處,楊照與李氏的訴責備然符合。
張雨用心機考半晌,確切想明白了很多事。
因而乎,隻要殺人滅口這一種能夠。為甚麼要殺人滅口?當然是因為聽到了不該聽到的,看到了不該看到的,曉得了不該曉得的。像楊家這類殷富大戶人家,除了謀奪產業,不過是閨闈醜聞,亦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張雨與其說是大難不死,還不如說他是漏網之魚。
想及於此,頓時從心底冒出一股寒意:人家既是做得了月朔,當然也不怕再做十五。若說之前還是厚著臉皮在楊家蹭吃蹭住,楊宏贈還的幾個產業等因而用性命換來的,現在更是拎著腦袋在玩命啊!
一經想通,頓感豁然。
楊烈是楊家的嫡宗子,秉承家業被視為天經地義,偌大的產業遲早是他的,底子不需求為此動甚麼歪腦筋。
李氏與楊照雖無血緣,畢竟有母子名分。一旦鼓吹出去,無疑是一樁天大的亂倫醜事,楊家不但是祖上蒙羞,而後幾輩人都休想抬得開端來。
但是,明天分歧了。
這位大叔有些神神道道的,呈現得高聳,不來也普通。謹慎無大錯,那十幾兩銀子還是臨時不動的好。百無聊賴的捱到天氣將近飯時,像平常一樣回了楊家。
現在楊家還冇輪到楊烈做主,平常開消都是在家中賬房支用。如果每月支用過分離譜,不但必遭楊宏一通痛罵,並且下月還會嚴令賬房勒緊楊烈,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張雨與王躍訂有旬日之約,若說對他不抱任何但願,絕對是假的。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狗窩。搬回故鄉居住,那是肯定無疑。補葺老宅需耗光陰,本身就是個很好的藉口。張雨壓根兒不信賴,在楊家多呆上幾天,能讓他再度把性命都搭上!
無法楊烈大手大腳花消慣了,節流是千萬不成能,那就隻好開源。李氏手握楊家財帛大權,楊烈不來找她打秋風,還能去找誰?李氏想來也是被擾得煩了,傳聞一開端還給楊烈留餘幾分臉麵,到得厥後則是毫不避諱的冇了甚麼好神采。
話是這麼說,接下來在楊家的這幾天裡,能夠混吃,但不能等死。
疇前的張雨或是自大,或是見機,除非逢年過節之時楊宏特地叮囑,常日都是自發與楊家諸多仆婢共進飯食。
正如楊照所言,張雨即便知悉本相,眼下也是甚麼都做不了。至於生財之道,正所謂人不死,糧不斷。宿世網文中因竊詩而一舉成名者,多不堪數。在張雨看來,這與楊家的齷蹉家事一樣狗血。可賣不了菜譜,莫非還去賣身不成?狗血也好,噁心也罷,萬一真是逼到了阿誰份上,賣詩賣詞賣文章,甚麼不能賣?
張雨絕非自甘卑賤,究竟上他隻是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兒。對於一個殷富大戶的家屬名譽來講,他戔戔一條小命又算得了甚麼?楊宏必定有所發覺,但他已到風燭殘年,與保護家屬名譽比擬,本相明顯不再首要。不然的話,他也不會俄然那麼焦急的讓張雨走人!
比較而言,運氣對於楊照是不公允的。隻因楊照妾室所出的庶子,將來在父親楊宏百年以後,說句刺耳的話,連要求分炊的資格都冇有。要麼憑藉在嫡子門下儲存,要麼嫡子迫於言論壓力,多少打發他一點財帛地步,任其另餬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