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芷若:“我附和第二個計劃”
馮富麗:“我也有困難”
董事長:喻明;
財務經理:徐芷若,兼任賬務部部長。
馮富麗:“同意。”
喻明:“我同意,我們明俊若華音樂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就定在500萬元,也就是說公司總股本為500萬股,我們幾個建議人先按照本身的環境認購一部分股分,剩下的缺口再引進其他的投資方,我們大師現在就聯絡家裡在肯定本身的資金認購額度吧。”
“請大師在本週日之前,務必將啟動資金打入公司賬戶上,等薛俊租好房後,下週我動手辦理相乾手續,在公司追加投資前,我們按公司啟動運作資金總額150萬元分派股分,詳細為我和薛俊占26.667%,馮富麗和徐芷若占20%,我占33.333%今後追加投資後按實際出資額分派股分,上麵我們肯定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總經理,大師頒發下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