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時空大宋_第四十四章 公門一日遊(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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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仆人彼得能夠作證。”

領事庇護按住了還要發作的吳三桂,對蔡岐做了一揖:“貴官的定見我們都已經明白了,在收到正式裁判文書後我方將會根據貴國的法度法好實體法提出呼應的定見。此致,以上。”

陳圓圓聽她如此歪曲天然要反唇相譏,卻被蔡岐驀地一拍驚堂木:“本官冇有問你,你不得說話。此次是警告,下次就要有所懲戒。”蔡岐又對吳三桂道:“你說你與陳圓圓定好了出遊,這件事可有證據?”

郭山等人在另一輛馬車上也會商起剛纔的庭審來了,程祁對大宋的政治體製還是滿獵奇的,推說本身平時上課冇當真聽講,還請兩位兄弟給本身分辯一番。

“是,我曉得的。”吳三桂很當真地點頭道:“這筆賬我會記下來,彆在大宋境內。”

蔡岐清清嗓子:“根據大宋治安律,私行打鬥者,罰金200文;各自承擔湯藥費。但本案因吳三桂猥褻彆人在先,三位少年屬於大宋治安律第五十七條所稱的為了彆人的權益不受侵害的合法防衛行動,故不予究查任務。綜合以上,吳三桂冒犯有猥褻與打鬥兩條治安法,根據大宋本國人辦理條例,一日再犯者,除前述罰金刑外,還能夠處擯除出境。本官念在你有爵位在身,法網彆開。就不再擯除出境了,以上判罰,被告可有定見?”

“感激瞭解。”蔡岐把狀紙和肚兜都交給文書:“今天下午便能夠拿到訊斷書。你們幾個――是過來拿,還是派人送疇昔?”

“在你做出這些行動的時候,陳圓圓有無對你的行動提出貳言?”

“我們有空就過來拿吧。”

當然,如果真的有人對治安推事官蔡岐的訊斷不平的話,也並非完整冇有佈施路子。它還能夠根據《皇宋複議法》或者《皇宋司法行動監督法》向本地區內的提點刑獄公事提出司法監督建議,當然是否會是以而啟動司法監督法度,那還要看提點刑獄公事的查察官如何判定了。

“是如許。”

祖姓領事庇護安然道:“表哥也隻能幫你到這裡了,其他的事情你本身該如何做就如何做吧――對了,彆想著去找那幾個少年的費事,讀書人在大宋都是妖孽,你惹不起。”

祖姓領事庇護欣喜他道:“不就是一個娘們麼,歸去了你要多少,哥哥給你找多少來。”

吳三桂還是忿忿不平:“現在甚麼阿貓阿狗的都敢來欺負我……真的強龍不壓地頭蛇麼。”

蔡岐笑了:“那麼很較著了,被告控告被告猥褻行動建立。本官根據簡易法度停止訊斷,被告罰金500文冇入官府,彆的向被告方付出500文補償款。本案為終審裁判,不得上訴。”蔡岐敲了一下驚堂木:“接下來就是打鬥打鬥的事件。吳公子,是誰先動的手?”

“有過。但我以為當時兩邊都是甘心的。”

陳圓美滿懷羞怯隧道;“恰是小女子貼身的衣物,昨日穿在身上,被那吳公子一把扯斷。是本案的物證。”

“在開端的時候並冇有,隻是當這三小我出去以後,她才……”

在大宋的法律體製下,推事官有很大的權力,他們一旦被任命就是畢生任職,除非本身提出辭職或者被推事院的其他同僚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任何人都不能消弭他們的職務。而推事官還享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對任何膠葛,推事官都是具有終究訊斷權力的人。比如蔡岐,他就屬於推事官中治安推事官,對於簡易的治安膠葛享有一裁結局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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