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國家_第8章 註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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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英國人類學家詹姆斯·弗雷澤在《金枝》一書中提出,人類的聰明、認識和精力餬口經曆了三個汗青階段,這就是“巫術——宗教——科學”。起先人們覺得,往天上潑水,就會下雨。這就是巫術。厥後發明不管用,便叩拜神靈,祈求賜雨。這就是宗教。比及連這也不管用時,人類才真正踏進科學之門,學會了氣候預報,也學會了野生降雨。以是,巫術是“前宗教”,也是“偽科學”。本書分歧意這個觀點。

[2]《史記·夏本紀》稱:“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治。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4]請參看李澤厚《美的過程》。

[2]十八王朝的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蘇特”,是“圖特摩斯一世”的女兒,後嫁給她父親同父異母的兄弟“圖特摩斯二世”,並生下“圖特摩斯三世”。以是“圖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兒子,也是她的堂兄弟。這類亂倫的遠親滋長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遍及。請參看金觀濤、王軍銜《悲壯的式微》。

[6]莫臥兒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奧朗則布,號“阿拉姆吉爾”(意為天下的征服者)。其父為製作聞名泰姬陵的沙·賈汗。

[3]不平等的主體冇法停止買賣。比如中國的天子和臣民要互通有無,便隻能一個叫“貢獻”,一個叫“犒賞”,更不成能講價。

[7]見恩格斯《家庭、統統製和國度的發源》及注。

[9]見《荀子·王製》:“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7]羅馬法規定的“身份權”中,最首要的是“自在權”。冇有自在,即為仆從。這就辨彆了“仆從”和“自在人”。其次是“市民權”,包含參政議政、擔負公職、推舉被推舉等“公權”,結婚、訴訟、處罰財產、建立遺言等“私權”。這是羅馬百姓的“特權”。這就辨彆了“羅馬人”和“非羅馬人”。至於“家屬權”,則實際上是“父權”。這就辨彆了“父子伉儷”。

[2]全天下的考古學家都冇法答覆,特奧蒂瓦坎人從那裡來,又俄然去了那裡,也不曉得他們講甚麼說話,但發明特奧蒂瓦坎城是按照太陽係的模型來製作的,其首要修建之間的間隔剛好與太陽係行星運轉軌道數據分歧,是以思疑特奧蒂瓦坎是外星人的遺族。

有部分學者以為,奧爾梅克文明的建立,能夠獲得了中國商朝逃亡者的幫忙。因為奧爾梅克文明鼓起之日,即公元前1200年前後,恰是殷商滅亡之時。兩種文明的類似之處也很多,比如都以虎為尊,起碼有150個筆墨標記相像,美國華裔學者許輝乃至於1999年在奧爾梅克文明展中發明瞭一個商朝遺民的祭奠品。但此說仍有爭議。

[9]正因為中國當代的國度體製是“家國一體”,以是當年海瑞罵天子,司法部分就參照“兒子罵父親”來量刑。地痞地痞叫“地頭蛇”,也因為高高在上的是一條龍。

[4]《明史·誌第五十七·食貨五》:“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1600年後的黃金白銀比例是1:4,厥後又變成1:5(《明史·誌第五十四·食貨二》)。1644年後因為白銀大量流入海內,當時黃金白銀比率為1:8擺佈,遵循當時5500荷蘭盾=110盎司黃金≈880盎司白銀(1盎司=28.3495231克)。當代1斤=16兩,1兩白銀≈37.3克,換算出來,1荷蘭盾≈0.567克黃金≈4.536克白銀≈0.1216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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