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有人嗎?”林東傑叫道,死都不怕的人,現在竟然會是這麼的驚駭。這也不曉得是在甚麼處所啊。
以是,林東傑迷惑的問道:“你是妖怪?你要我的靈魂?”
PS:本書為純科幻文,不會有神魔玄幻。而本章呈現的所謂“神”,也並非真正的神。
“我,嗎?”那人影沉默了好久才說道,“我是你的挽救者,我能夠挽救你離開苦海。”聲音是一個雄渾降落的男聲。
終究紅色的光芒逐步的暗淡了下去,但是仍然啥也看不清楚。但是起碼在極遠的遠處,有一條程度線無窮的眼神,環繞著他的四周。
“我不要你的性命,我要你和運氣抗爭,你隻要簽下這份合約,我就能讓你成為這個天下上的強者,讓你重新活出出色!”
林東傑,原林氏企業的少店主。米拉的學長,尋求米拉不成,打了米拉一頓。然後夏天曉得後,將他家統統違法事情都查了個底朝天,導致他家停業。現在的林東傑一文不名,父親因賄賂,不法經商,致人滅亡等各種罪過,已經被判入獄。
“就這麼簡樸。”
“第二,不要有超出地球現有科學法例以外的要求,即便我們能滿足你,我們也不會去做。明白嗎?”
一張羊皮卷一樣的合約平空呈現在了林東傑的麵前,上麵印著一排排金光閃閃的符文,他看不懂。左券?妖怪的左券?林東傑起首想到的就是這個,太熟諳的橋段了,太狗血的劇情了。隻要和妖怪簽訂左券,就會變得非常的強大,想要甚麼就有甚麼,而這個左券的代價就是將本身的靈魂出售給妖怪。
約莫有十來分鐘,人影終究走到了他的跟前,約莫有兩米高,被紅色的光芒包裹著,底子看不清臉,以是也不曉得他長的甚麼模樣。
“在開端之前,我要先給你一筆錢,”發光的“神”說道,“嗯,讓我想一想,該給你多少錢呢?10億如何樣?好,隨便給你個10億花花吧,華爾街大盾銀行,我已經給你存了10億美圓,你隨時都能夠安排這筆錢,然後呢,就是這個金手指,送給你。”
地球某處,夜晚,風很大,海邊,一個年青人對著大海喊道:“老天,你為甚麼要這麼對待我?我那裡獲咎你了啊?你為甚麼非要我死啊?好,既然你要我死,那我就如你願,我這就死給你看!你對勁了吧?”
“不,我情願,我情願出售我的靈魂,和你簽訂左券。”林東傑毫不躊躇的說道,現在本身都已經淪落到了這個境地,他還苛求甚麼呢?
“是的,我是神,我是來自盧克天下的神。”
說罷,縱身一跳,身材直朝大海墜落下去。這小我,他叫林東傑。
“你,你是誰?你要乾甚麼?”林東傑非常驚駭的問。
“乾甚麼?老天爺啊你這是要乾甚麼啊?死都不讓我好好的死嗎?”林東傑嚇得大哭,這都要他殺的人了另有啥好驚駭的啊。
“很好,第三條,你的統統行動必須低調,我不想你們人類發明我們‘神’的存在。如果這三條你都做到,我會立即和你簽約。”
“盧克天下?”
紅色的光,刺眼的紅色的光充滿了全部天下!林東傑隻感覺身材在無窮的墜落著,感受本身彷彿進入了一個無邊無邊的光的天下。
林東傑伸脫手掌放在那張金光閃閃的羊皮捲上,金色的刺眼的光芒閃動著,冇有炙烤感,很快,光芒暗淡,“神”收起了合約,說道:“我們的合約已經簽好,現在便能夠見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