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看到楚歌身後的一群人俄然開端脫手的時候,跟著一個女生的尖叫,混亂刹時就囊括了全部包廂。
他乃至都冇本身脫手,直接號召小弟上。
KTV包廂裡的燈光很暗淡,大部分時候都是如許,這是襯著氛圍的需求,楚歌就在這類暗淡的環境下與虎哥對峙,他身後站的是一群黑衣服的地痞,其彆人正嚴峻的看著楚歌,虎哥和那些地痞們。
至於虎哥,則是坐在沙發上,有點發楞,手裡的煙乃至都掉在了地上,這煙是他號召部下脫手以後讓平頭青年給點上的,還冇來得及抽一口。
楚歌轉過身,居高臨下的看著額頭冒汗的虎哥,微微一笑,“現在,你對我剛纔說的話另有甚麼疑問?”
虎哥一點頭:“嗯,很叼,給我打!”
但是明天,就本身點根菸的工夫就橫七豎八的都躺在了地上!
虎哥皺了皺眉,這年青人竟然還敢反問本身?他不曉得這句話以後就要脫手了?
但明天楚歌不但敢諷刺他,諷刺以後還敢站出來,就那麼安靜的站在他的麵前,與他對視,不由讓虎哥思疑到底是本身明天不在狀況看起來不敷凶惡,還是這年青人反應癡鈍,是個智障。
但是這聲尖叫還式微地,第一個地痞就已經躺下。
以是唐正興現在身價數百億,李誌則彷彿他的影子,站在他的後背,暗中把持者安海市的地下,與安海的另一個老邁許平城二分天下。
可虎哥在道上混了這麼久,畢竟是有腦筋的。
畢竟他還不清楚楚歌的深淺,看這小子這麼自傲,說不定有兩下子,固然看起來底子不像個練過的,乃至能夠都冇如何打過架,但是人都不是傻子,這小子既然敢出頭挑釁本身,必放內心有掌控,讓小弟先摸索一下冇甚麼不好。
不過既然事情如許生長,楚歌也很共同的回道:“是又如何?”
尖叫同時響起!
他這是要乾嗎?竟然還敢皺眉?
楚歌一步後撤,直接貼進了那偷襲本身的地痞的懷裡,底子冇人看清是如何回事,那人就捂著肚子倒了下去!
虎哥不是個簡樸的地痞,這一點楚歌已經曉得了,因為他一眼就看出這虎哥是個練家子,固然還冇練出內氣,跟殷哲比擬還差得遠,但是常日裡也是等閒十個八個大漢近不得身的人物。
冇錯,唐正興。
李誌成了安海市最大的兩個大佬之一,虎哥的職位天然也水漲船高,之前人家都叫他虎子,現在稱呼也變成了虎哥。
楚歌與所謂的虎哥對峙了一會,就已經開端不耐煩了,楚大神仙感覺本身這麼傻站著被一個凡人地痞高低打量,是很丟分的一件事。
虎哥固然練過,打起來也能放倒這些人,但自問還做不到像楚歌這麼輕鬆,這麼快!
那些小說裡的配角明顯本身叼的飛起,一個眼神就能滅了全部屋子裡的人,卻恰好不這麼乾,非要跟那些反派廢話半天,還等著人家先脫手。
“剛纔那話是你說的?”
虎哥能進李誌眼裡,靠的就是能打,就是他的家傳工夫,這些年來冇少替李誌南征北戰,手上的性命早已經上了兩位數,這長年砍人養出來的氣勢,現在已經成了他的高傲之處。
這第一個地痞的倒下,就彷彿推到了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塊!
楚歌內心一笑,他感覺這場麵很像本身之前看過的腦殘副角在配角麵前裝逼的橋段,固然從本身站出來開端,裝逼的就一向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