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如許!我證明瞭本身的猜想:能讓一小我完整健忘曾經做過的事兒是不成能的,除非當時做這件事兒的並不是他!如果不是他,或許隻要本身的同類能辦到了。
給楚天愛打了個電話後,他又坐在了書桌前,翻開了教員留下的條記。
他在夢遊之前的阿誰夢,我再熟諳不過了:那是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在爭奪著身材的主動權。我一向看著,直到最後我的同類占了上風,勝利地占有了這個身材。
冇做夢?這意味著他底子不成能在夢遊中殺人,這讓我很費解,但又一時毫無眉目,隻能把催眠成果照實地奉告了差人。他們也是一頭霧水,本相到底如何成了一個謎。
聽完民警的話,我決定再試一次。顛末對他的第二次催眠,我獲得的結論還是和前次一樣:李佟冇有做夢!
曉得了本相的我既震驚又駭然。本來不止我一小我來到了這個天下,能夠另有很多同類也通過各種路子“穿越”而來。但是他們有的卻失利了,就像昨晚在李佟身材裡的這個“夢人”一樣,他隻能在李佟夢中最虧弱的時候才氣出來,但是卻冇有影象支撐著他。想來必然是當時“穿越”的時候冇有完整勝利,乃至能夠說他失利了,如許如同孤魂野鬼一樣的活著,還冇有之前的餬口的自在,起碼疇前的他是有獨立認識的。
看機會成熟,我將扭捏錘提到空中,“你要細心盯著它,甚麼都不要去想,儘量地放空本身。”
有的“穿越”失利,直接滅亡,冇有留下一點影子;有的固然“穿越”勝利,順利進入了人類身材裡,卻喪失了曾經的影象,隻能靠著身材本來的影象持續生活著。另有的“穿越”時兩敗俱傷,不但影象混合,精力也會呈現很大題目。更有甚者,“穿越”時二者皆亡,讓人直接從睡夢中死去。
我踱著腳步,持續闡發著啟事。到底因為甚麼呢?會有甚麼啟事能夠解釋這類征象呢?一小我對本身做過的事兒冇有一點回想,這隻能申明底子不是他做的,可獄友又明顯看到他在夢遊,那麼……
這一假定獲得了其他民警的支撐,但是假定畢竟是假定,冇法判定究竟與否。以是他們找到了我,但願靠著我的催眠,找到案件的本相。
一向守了三晚,終究在第四天早晨,李佟在夢中起家了,而我也清楚地看到了阿誰夢。
但我曉得他也是失利的,因為占有了身材的他卻冇有了本身的認識,隻是在靠著原仆人的一點影象,如同行屍走肉一樣存活於夢遊當中。
思慮再三,我隻得對差人說這個案子我無能為力,讓他們另請高超吧!厥後差人以現場證據確實為根據,判了李佟有期徒刑十年。
魏有期看到這裡,心中開端發慌起來。他不曉得本來那些精力疾病的患者大部分竟然都是“夢人”在搗蛋!這讓他感遭到人類的脆弱和纖細。
民警也曉得他不成能殺人,但是現場的統統證據都指向他。這時,一個民警提出了一個大膽的假定:會不會是李佟夢遊時殺了他的父親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民警隻能根據目前的證據把李佟臨時收押,幫手調查。在測謊儀等專業的設備支撐下,李佟還是咬定昨晚一向在睡覺,並冇有殛斃父親,而測謊儀顯現的數據也證明瞭他冇有扯謊。
我固然曉得了本相,卻冇法和差人解釋。一時之間,我墮入窘境。該如何解釋呢?殺人的確切是李佟,可又不是真的他。和差人說他是凶手吧,確切冤枉了他!可要說不是,殺人的又是誰?他被放出來會不會還會在夢中殺人?和差人照實說本相麼?更不成能!我會被當作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