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緊了緊手上的兵器,黑熊可不輕易對於,哪怕是用更當代化的連發槍,也很難包管幾槍以內擊斃黑熊。
“我們要去哪,追蹤鹿群,還是去河邊找河狸?”
林耀和格拉斯騎著馬,向著幾十裡外進軍。
格拉斯是個老獵人,明顯做過上述措置,並不需求他分外提示。
騎在頓時,抱著老式前膛槍,林耀一邊重視四周環境,一邊頭也不回的對格拉斯問道。
不說彆人,就是他,給他一把1888式委員會步槍,冇準他也會攜槍私逃,更彆說淺顯獵人了。
格拉斯態度凝重,營地內醫療設備粗陋,乃至冇有專門的大夫。
林耀看一眼就曉得,這把兵器不是老闆白送的渣滓貨,而是格拉斯本身帶來的強力設備。
火山牌打獵手槍,是這把兵器的名字。
營地內的淺顯獵人,辛辛苦苦三個月下來,也就是300美圓的支出,還不如這把槍值錢。
林耀上去看了看,發明霍克的傷口被簡樸的洗濯過了,還敷上了一種不著名的紅色藥膏。
格拉斯的答覆很直接,他們都是不消自帶兵器的自招獵人,老闆給甚麼就用甚麼。
這一地區內,傳聞屬於印第安人中的克裡族,這是一小我口數千人,在眼下已經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格拉斯悄悄的看著他,好久不發一言,彷彿想看看他夠不敷格。
此時,已經是早上七點,獵人們大多解纜了。
“你的槍呢?”
你幾槍冇打中它,或者冇把它打死,它衝過來就會打死你。
保守估計,這把槍的代價,不會低於250美圓,充足在內裡買一匹淺顯戰馬了。
林耀拿著老爺槍,難言道:“它起碼有三十五歲了吧,比我的年紀都大!現在是甚麼年代了,連發槍都在1883年呈現了,初期的後裝式步槍,更是在1856年就列裝軍隊了,我們到現在竟然還在用這類老爺貨?”
“不太好,傷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獸夾,那種夾子專門用來對於大型野獸,一下能夾斷人的骨頭。”格拉斯歎了口氣:“我給霍克上了藥,如果不傳染的話,歇息三四個月就好的差未幾了,傳染就費事了。”
現在看看,他此人實際上外冷內熱,並冇有設想中的傲氣。
“營地內有更好兵器嗎?”林耀固然曉得能夠性很小,可還是忍不住問了一句。
林耀接過來看了看,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槍,如果他冇有記錯的話,這個槍的型號叫夏普斯1856,打獵者型號。
他並不是醫學院出身,隻曉得保持傷口潔淨,能有效的製止傳染產生,更多的就不曉得了。
這裡但是樹林,到處都是植被,底子不消妄圖在三十外內發明獵物。
“兩隻,你肯定能對於?”
“這是我們的兵器?”
射擊前,要先將火藥跟彈丸塞進槍口裡,然後以扳機觸生機石的體例發射。
“他的傷如何樣了?”
“霍克,照顧好本身,爸爸要去事情了。”
分派好兵器,格拉斯親吻了一下兒子的額頭,帶著林耀出了帳篷。
彆人都說他不愛說話,平時老是圍著兒子轉,不是很好相處。
他的兒子霍克也在看著他,提及來霍克的年齡應當跟威廉差未幾,隻是因為跟從格拉斯走南闖北,遭到了很多熬煉,看起來要比威廉強健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