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兩秒...
短間隔戰役中,步槍因為槍桿太長倒黴於闡揚,左輪纔是巷戰的首選。
幸虧此時下著細雨,街道上的行人並未幾。
哈農是個三十多歲,留著小鬍子,身穿皮夾克的中年人。
他們是被聲音吸引過來的,有能夠是強盜,也能夠是本身人,誰曉得呢。
啊!!
他有點加勒比海盜中,傑克斯派洛船長的味道,都是一樣的桀驁不馴,一樣的視生命如兒戲。
冇打中!!
下一秒,少年人的腦袋如同西瓜般爆開,紅的白的灑落一地。
轉頭一看,東麵也爬上來一小我,手持匕首,將少年撲倒在地。
“快行動!”
小鎮人丁數千,家家戶戶都有槍,哪怕一百小我中能站出來一個,他們也有打敗敵手的但願。
他看上去驚駭極了,抱著槍趴在掩體前麵渾身顫抖,林耀開了三槍都冇聽到他的動靜。
呼!!
亂戰中,林耀從遠處聽到喊聲。
“開槍,自在射擊!”
有些在酒吧內喝酒的牛仔,也插手到了這一行列。
林耀很清楚光憑保衛的力量,不敷以對抗哈農一夥人。
“黑衣隊跟我來,我們賣力毀滅小鎮上的保衛,他們殺死了我的親弟弟,我要他們血債血償!”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脫手槍,對著此人的後背就是兩槍。
林耀躲在掩體前麵,看了眼少年的無頭屍身,低語道:“孩子,我不得幫你彌補一句,當你發明神槍手的時候,應當想想他是不是也發明瞭你!”
冇有人但願被神槍手盯上,剛纔那一槍固然冇打中,卻明顯嚇到了對方。
“他在上麵,上去殺了他!”
黑衣人們練習有素,抽出藏在大氅內的兵器見人就殺。
聲音越來越近,當近在天涯時,林耀往地上一趟,槍口對準來了來人。
昂首看去,威爾遜的屍身被從二樓丟了出來,蒙麵隊的強盜們已經占據酒吧。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樓頂的是個少年人,他恐怕隻要十五六歲的模樣,還是個半大的孩子。
哈農批示部下分頭行動,目光中明滅著殺意。
伴跟著槍響,尖叫聲此起彼伏。
林耀搖了點頭,他對這名少年有印象,平時乾活很賣力,也跟他們一起拘繫過逃犯。
一番亂戰以後,哈農喪失了十幾人,林耀這邊也喪失了七八個。
在林耀的鼓勵下,少年畏畏縮縮的將頭探出掩體,顫抖著沖人群開了一槍。
從林耀的角度看去,冇法看到酒吧的樓頂。
但是從酒吧的樓頂往下看,全部小鎮都能一覽無餘。
“我叫哈農,你們或許傳聞過我,對,我就是被你們打死的火車劫匪哈特的大哥,本日我要為我的兄弟複仇!”
想打酒吧的主張可不簡樸,酒吧的老闆湯姆遜,是小鎮上最不成招惹的人物之一,本年六十多歲的他傳聞插手過南北戰役,手底下也養著五六個打手。
他們前一秒還是小鎮上的搭客,戴上麵巾後直接化身強盜,與黑衣人彙合在了一起。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們的兵器跟我們打一場吧,這是個適者儲存的年代,看看我們誰纔是強者!”
“神槍手,酒吧的樓頂上有神槍手,我看到他了!”
耳邊傳來呼喊聲,林耀抱著步槍後退,發明瞭一名詭計爬上來的悍匪。
林耀臉上的笑容一僵,隨後他的掩體上便傳來了劈裡啪啦的槍彈撞擊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