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明朝刑訊逼供是合法的,但唐大鵬見再如許打下去,恐怕就要打死了,如果利用錦衣衛餘森的斷指逼供大法,估計冇幾小我能接受得起,應當有效。不過不到萬不得已,冇有實足的證據證明,唐大鵬還是不但願利用那種逼供體例來獲得供詞。
二姨太終究被打得昏死疇昔,又被仆人們用冷水澆醒,但二姨太還是拒不認罪。
現在看來教唆奶媽下毒毒死雲兒的人,很能夠就是二姨太張氏,動機當然是爭風妒忌。恐怕三姨太生了兒子,在唐家的職位高過本身。既然她能下狠心殺死小孩,當然也能下狠心教唆奶媽殺死三姨太,以是,三姨太很能夠是二姨太教唆奶媽勒死的。
“有三家。”近似知對富順縣非常熟諳,因而便問道:“賢侄,你,你是不是猜想,這張姨娘是從,從富順縣買的砒霜然後交,交給了奶媽錢氏?”
唐大鵬點點頭,又問近似知:“伯父,富順縣有幾家藥鋪賣砒霜?”
近似知俄然又想起一個題目,問道:“那她叫彆人去買地呢?那不就查不清楚了嗎。”
唐老太爺叮嚀再上兩個仆人,一起打,三人皮鞭如雨點般落下,很快就將二姨太打得又昏死了疇昔,澆醒以後還是不認罪。
二姨太張氏瞥見奶媽錢氏,另有那些銀錠和一小包砒霜,固然神采發白,卻矢口不認,一口咬定是奶媽錢氏胡亂攀供。
唐大鵬闡發,這錢氏將銀錠一向儲存在暗格裡,那麼多錢她用了必定會惹人重視,再說了,還冇有毒死小孩,她的任務還冇有完成,以是這銀錠她還不能用。是以,這銀錠放在暗格裡以後,應當冇有人動過,這就是說,如果這銀錠是二姨太給的,必定還留有二姨太的指紋,這類金屬大要殘留的陳腐指紋能保持很多年。
唐大鵬叫龐管家他們先不要打了,先將二姨太張氏押下去關押,等張氏被押走以後,唐大鵬問龐管家:“我們唐家村有冇有賣砒霜的?”
既然硬的不可,那就來軟的,以是這一次唐大鵬不刑訊逼供,而是用攻心戰。
看來這龐管家常常執裡伎倆,這皮鞭打得又準又狠。卻不傷關鍵,疼得二姨太滿地打滾,慘叫不已。
既然奶媽不認罪,那再回過甚重新提審一下二姨太張氏,看看她是否能知己發明,承認了這個罪。不過,就算的確是二姨太教唆奶媽勒死了三姨太,她既然不承認下毒案,當然更不會承認勒死三姨太案。
不過,指紋鑒定隻能幫忙本身明白凶手,但因為在明朝不能作為證據利用,以是這個鑒定並冇有證據意義。
唐老太爺見張氏狡賴,更是憤怒,叮嚀龐管家用家法。龐管家跑出去拿來一把長長的皮鞭,劈臉蓋臉狠抽二姨太。這也恰是近似知但願的,有唐老太爺代庖,當然也樂得輕鬆,也不乾與。
或許,這二姨太已經看清楚,這件事情隻要她和奶媽曉得,一對一的供詞,隻要本身不認,就冇有編製定她的罪。
近似知歡暢地說道:“這,這一點不消擔憂,隻,隻如果她在富順縣買的,就能查出來,因,因為藥店出售砒霜這類毒藥,要明白登記清楚購,采辦人環境,如果藥用的話,要,要憑郎中的處方,如果用來滅鼠,要憑裡正的身份證明。不然,賣,賣出的砒霜出了題目,店家、郎中、裡正都要緣坐的。”
本來明朝對毒藥的辦理還是挺嚴格的(不過還是比不上當代,我國現行法律已經將擅自買賣有毒物質直接規定為犯法)。既然如許,那就好辦了,查一查當時候的登記,就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