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狼共舞_第一一0章 發現目標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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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找了一個小飯店用飯,吃完飯後,他又向一個藥店走去。

屠夫取出了身份證遞給了辦事員,辦事員隻隨便看了他一眼就登記上了。

女辦事員對他說道:“冇事,查房,你持續歇息吧。”

刑警隊大多數隊員都插手了訪拿屠夫的行動,市公安局的治安大隊,所轄區、分局、派出所都抽調了警力,深切市、縣、州裡停止排查,這是近幾年來動用警力最多的一次追捕行動。

屠夫心想:完了。

屠夫扭了扭屁股,為本身奇妙的扮裝術鎮靜著。你吹起了口哨,一種安然感放鬆了他崩緊的神經。

賈文彬撲滅了一支菸,這些天他抽菸太多,剛把煙撲滅,他感覺內心堵得慌,有些嘔吐的感受。他強忍著壓抑住心中的不適,他隻好把煙滅了。

他讓賣藥的女人看了手上的傷口,女人讓他到病院去包紮,他說去病院太貴,本身買一點酒精,紗布本身包紮算了。

統統清算安妥後,他柱著柺杖又進了城裡。他和白德勝聯絡上後,找了一家旅社住下來,他籌算在這裡休整兩天再說。

女辦事員出去後,把門關上了。

莫非是屠夫太自傲,他覺得警方摸不到他的行跡,自恃聰明、傲慢高傲。對此,他又不信賴。

賈文彬幾天幾夜馳驅在外,他眼睛熬得發紅,黑眼圈寫在臉上,他接受著龐大的心機壓力。

屠夫要了20元一間的房間,辦事員領著他去開了門,隨後又送來了一瓶開水。

賈文彬此次又擔負了文通市公安局6.12專案組組長,通盤賣力抓捕屠夫行動。

賈文彬在市刑警隊批示部不斷收到各小組的彙報,洪秀縣公安局向他彙報了一個讓他鎮靜的動靜,有目睹證人證明,屠夫曾經在洪秀鎮呆過,他在那邊住了一夜後,第二天又逃往了寧衝縣,他們已經找到客車司機和女售票員證明,現在寧衝縣公安局正在尋覓屠夫的下落。

屠夫走後,他在街上逛了一下,他瞥見一個商店裡有柺杖,他買了單拐,然後走出城內,找到一個偏僻的處所扮裝起來。

按理說,屠夫在分開洪秀鎮後,應當挑選最快的體例逃竄,他能夠乘車到80千米外的蒼田火車站乘列車叛逃,他去寧衝縣乾甚麼呢?這是賈文彬最不睬解的題目。

辦事員走後,屠夫關緊了門。他扔下了柺杖,向一麵鏡子走去。他一看本身的模樣樂了,如果戰役年代,實足是一個從疆場高低來的傷兵,連他本身都認不出本身來了,誰還會認出他就是屠夫。

屠夫一曰不就逮,省廳要求一天不乾休。這個殺人惡魔對社會形成了極壞的影響,屠夫惡名眧著,不落法網難布衣憤。

屠夫找到了一處旅店,辦事員讓他出示身份證登記,屠夫內心有點慌亂,他的身份證是出錢請人弄的,如果細心看,必然會暴露馬腳。他想分開,又怕引發這個女人的思疑,貳內心想:怕甚麼,她又不是差人,那裡就看出我是殺人犯來著。

三天今後,省範圍內還是冇有屠夫的切當動靜,省廳要求各市縣擴大搜捕範圍,按照屠夫的特性,他很有能夠埋冇於不起眼的縣鎮,各地要加強在交通要道的在堵截,決不答應屠夫跨省外逃。

一個差人歪著頭看了屠夫一眼,冇有看出甚麼花樣,兩個差人又查彆的房間去了。

屠夫偶爾瞥見不遠處有一個傷了腿的人,他右腳纏滿了紗布,柱著雙柺往前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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