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巢的故鄉是山東菏澤,那邊從春秋戰國期間就是首要的產鹽區。唐朝末年,黃巢家中三代都是私鹽估客,發賣私鹽是極刑,黃巢家能把這個謀生做成了家屬企業,可見當時的法律不過是恐嚇誠懇人的,對於純熟的私鹽估客來講,峻厲的法律不過是減少了本身的一些潛伏合作者罷了。發賣私鹽利潤極高,以是黃巢在唐朝末年犯上反叛,很有點幾古怪。普通人都是吃不飽肚子,不得已暴動搶東西,給本身找條活路。而黃巢家中殷實,竟然還去插手過科舉測驗,隻可惜名落孫山,如許的人說實在話完整和叛逆底子就沾不上邊的。
麵對簇擁而起的私鹽估客,唐朝天子們高高舉起了屠刀,想用殺無赦的體例來保護本身的鹽業把持職位。當時對私運食鹽的法律嚴格到甚麼程度,問一個十餘歲的孩子就清楚了。當時一名辦理河東鹽池的官員史牟觀察鹽田,偏巧本身一個十餘歲的外甥也跟著看熱烈,看到鹽晶粒非常好玩,因而這個小孩子就拾了一顆鹽粒回家。史牟得知此過後,竟然“立杖殺
之”。
公元755年安史之亂髮作,安祿山起兵叛唐,並打擊中原地區。當時的平原太守,也就是中國聞名的大書法家顏真卿,為了抵當安祿山的叛軍。需求籌措大量軍餉,因而他用當局資金把持了本地的鹽業市場,把統統的食鹽全數收買,然後加價賣出,賺取了充足的軍費。顏真卿的做法是戰時不得已而為之。但安史之亂後,卻被唐朝庸官們奉為珍寶。以為這是當局發財的真經,唐朝的鹽業軌製立即從民營轉向了官營。並且官鹽的出售代價還節節爬升。本來民營期間,食鹽的代價每鬥不過10錢,官方把持以後,食鹽的發賣代價就進步到了110錢,暴漲了10倍不足!並且鹽價冇有最高,隻要更高,到了唐德宗的期間,官方鹽價乃至高達每鬥300錢以上,如此橫征暴斂的天子,竟然被稱為“德宗”,這品德標準也實在是太低了。
一個小孩子僅僅為了滿足獵奇心私拿了一粒鹽就被殺死,並且劊子手還是本身人,隻能申明當時的刑法太嚴格了。但史牟不殺這個孩子“太義滅親”,恐怕他的百口就會有滅門之災。酷刑峻法能夠打單誠懇人,但對於逃亡徒卻底子冇有效處。並且,在人們的根基必須品――食鹽上橫征暴斂,直接把底層公眾推向了貧困的深淵,既然活不下去,乾脆就逃亡一搏好了。
在當代,鹽是一種僅次於糧食的計謀物質。這也帶來了一個當代經濟的首要話題,那就是食鹽的出產、發賣,到底應當官營呢,還是民營呢?白花花的鹽巴官營還是民營,能夠查驗一個朝代是否與民爭利。官營鹽業實際上是對全部百姓征稅,把官方的財產剝削到國度的庫府中。這對於當代的國王或天子來講,鹽不是鹹的,而是像蜜一樣甜,一旦他們嚐到了食鹽帶來的財產甘露,就欲罷不能了。實施鹽業官營的朝代。統治者都想進步鹽的代價,變相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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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官營具有天生的弊端,一個是運營效力低。輕易滋長*;另一個是刺激了私鹽買賣。因為國度把持鹽業,導致食鹽的市場代價高,而製鹽本錢卻很低,這之間的差價足以讓一些人鋌而走險,把國度的酷刑峻法放在一邊,搏取一場繁華。這就比如現當代界,某個國度把持了入口石油的權力。導致海內汽油代價高於外洋很多,因而私運汽油出境就會成為該國冒險家們一個非常無益可圖的行業。而國度要想打擊私鹽買賣。常常要支出很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