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承諾了林父,他就會遵循承諾的。
“你爸是叫韓鬆吧?”林父問道。
一是和她相親,隻要和她訂了個婚約,信賴林父林母就不會過分禁止了。
“媽,我跟你說如何就不信呢!老弟女朋友可多了。”韓樂康嚷嚷道。
“實在早些年,我和他是同窗,我小學三年級就回家種地了,你爸比我多上了一年。”林父抽了口煙持續道:“我們也算是老鄉了。”
韓歌冇再說甚麼,和兩人聊了幾句也就去睡覺了。
韓歌有些無法:“哥,那不是女朋友,是女性朋友。”
“你們倆在這裡說叨甚麼呢?”身後俄然傳來了林父的聲音。
“一年時候,她如果冇當作那甚麼明星,你得把她給我送返來。”
這裡必定冇有城裡那麼開放,非論是長輩還是長輩,都不太能接管婚前性行動。
但是看到林父的眼神,韓歌感覺他並冇有完整信賴本身的話。
身為男人,林父當然明白男人這些話不能全當真。
她還是在昨晚阿誰處所放羊,大抵每天下午牽著羊出來吃吃草是她的事情了。
韓歌揣摩著能夠去林家問問他們考慮的如何了。
那能夠就隻要放棄她了,再持續尋覓彆人,總不能擱這一棵樹吊頸死。
“……”韓歌無語了一下,笑著換了個話題:“你爸媽考慮的是甚麼成果了?”
聽到他這麼說,韓歌感覺有戲了,看林父現在的神采,對本身的戒心也不大了。
“啥?我有這麼搶手嗎?”韓歌發笑道。
韓歌一邊揣摩著,一邊已經來到了他們村頭。
“都一樣都一樣。”
“對。”韓歌點了點頭。
“好,我不碰她。”韓歌當真隧道。
但是這個彆例……彷彿也不太好。
說句不好聽的,隻要錢給的夠,林父必定會把女兒當作商品一樣“賣”給他。
並且從昨晚的環境來看,林父對他的態度也不差,就算開初覺得他是林子幽帶返來的男朋友時,林父也冇說甚麼。
“……”
韓歌微微一愣,隨即便明白她想說的是甚麼了,大抵是指女兒家的明淨了。
他更曉得本身女兒出落的多討男人喜好,兩小我在外埠,真說不準韓歌可否守得住。
“冇題目。”韓歌點了點頭,在他感覺,實在兩個月就差未幾了。
韓歌見她的神采另有淺淺的紅暈,看起來像是害臊的模樣。
“你如果糟蹋了女娃又不要她,我跟你說,我要和你冒死的,你爸媽也抬不開端。”林父還在吧唧著菸嘴:“你好歹是唸了大學還在城裡闖蕩的人,如果嫁給你,她不虧損,不像俺們,一輩子都走不出去。”
韓歌俄然想起了上午的時候王月荷說的他在故鄉很“搶手”的事。
所謂的“爺倆”並非必然指父親和兒子,男性長輩與後輩也能夠稱作爺倆。
過了一會兒,林父才道:“你想把女娃帶走也能夠,但是你得聽我幾個前提。”
“呃……小螞蟻在搬場。”
韓歌曉得,他是要和本身說關於林子幽的事,天然應了一聲跟上去。
“你在看甚麼?”
林父一手拿著煙桿,一手拎了把鋤頭,看模樣是要去田裡乾活。
“你如果然碰了女娃的身子。”林父嘬了口掩嘴:“那你頓時就得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