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顛末剪輯的從《流星願》到《紙間情》兩部小說的抄襲風波,再到後續的爆料《斑斕華章》抄襲百部小說,再到《斑斕華章》被明日文明改編成同名電視劇再到以後的收集文學行業自律條約,以及各路人馬的發言等等。
“但是像《斑斕華章》,說真的看到調色板調出來的證據,我也是震驚了,很難設想一部小說竟然能夠做到抄遍大半個同類小說,並且還給她抄火了,實在體貼的人去收集上看一看就曉得,《斑斕華章》的抄襲事件,其實在很早之前就有人提出來了,隻是成果不了了之。”
“起首我們來體味一下事件的委曲。”
“先肯定不違法,再談貿易運作!”
“我很迷惑,為甚麼大師不存眷抄襲事件本身,而去存眷這個炒作的體例典範不典範,彆說甚麼從貿易的角度來看,貿易的角度是甚麼角度?起首是不管是任何貿易形式,你起首要合法對吧?如果分歧法的話,那另有甚麼貿易角度?”
一向很少接管媒體采訪或者專訪的葉秋,登上了深藍電視台的“李好有話說欄目。
葉秋是誰?一句話就能夠引得百萬人圍觀的人。
“有才氣有設法的人很多,但是把這些東西用在歪門正道上,無疑是孤負了本身的一身才調。言儘於此,大師共勉。”
“抄襲是不是合法的?明顯不是。那麼你是不是應當在這之前,先確認一下,這個涉嫌抄襲,到底是不是真的抄襲對嗎?還冇有肯定,冇有解除抄襲的懷疑,就直接拿來炒作,直接拿來鼓吹,直接完成貿易運作,是不是太完善考慮了?”
“有個成心機的事情,在這之前《斑斕華章》的抄襲事件曾經被很多專家傳授點評為影視圈的一個典範的營銷案例,乃至另有人將這個事件的幕後推手拿來和葉神您停止比較,另有很多網友在葉神您的微訊底下留言問您對這個事件是如何對待的,那麼明天能給大師說一說嗎?”
“那麼這類膠葛,是能夠協商處理的,處理了,冇題目了,然後開端拍攝,這冇弊端。”
他隻能極力安撫投資商,表示固然有幾家電視台發言了,但是華國的電視台又不止那幾家,並且他另有底牌冇有出等等。
因而,撤資,歸正對於他們來講,這個時候撤資喪失不會太大,真如果到時候,拍完了,卻賣不出去,那才叫坑。
“當然,不是說不能炒作鼓吹,但是起碼,你得法院訊斷下來了,證瞭然,這部作品是合法的,再來炒作也不遲不是嗎?以是,違法的營銷,做的再好,我也不想評判,因為冇成心義。”
一時候,言論風向完整竄改了。
“比如這個事件最後《流星願》被《紙間情》說是抄襲鑒戒對方的,但是究竟上呢?對比兩部小說的類似度,或許鑒戒有,但是說是抄襲就有點過了。”
“那麼話說返來了,營銷,如何纔算是一個好的營銷推行戰略?起首我以為,最起碼的,要合情合法對吧?或許有人會說法院還冇有訊斷,如何就說它分歧法了?”
“典範的營銷案例,起首要合法,分歧法的案例,算甚麼典範案例?”
為甚麼?因為一部電視劇,拍出來,必定是要賣的,而最大的買家就是海內的這些電視台,現在電視台都說了,不要這部電視劇了,起碼在版權膠葛冇有獲得處理之前不要這部電視劇了,投資商如何能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