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位的目標和閔學可就天差地彆了,專門向過往行人的包和口袋裡打量。
“開端在做知產這塊,版權膠葛甚麼的。”
夏初熟門熟路的帶著閔學到了一家老都城銅鍋涮肉。
“啊啊啊啊啊!”
一頓飯下來,賓主儘歡,不過到最後閔學還是把帳給先結了。
您還彆瞧不起這類小館子,如果找對了,這些處所才氣吃到正宗的都城味兒。
“還和男神一起吃了飯!”
等差人來的時候,夏初還不忘給皮帽青年普了個法,“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好幾分鐘後,同寢室的妹子一才答覆,“你怕不是在做白日夢吧,一天碰到兩回?乾脆直接去辦喜酒好了,太有猿糞了。”
夏初噗哧一笑,把手機拿過來,打了個110。
實在現在小偷的日子也越來越不好過了,大師出門帶現金的越來越少,很多人能夠揣著幾塊錢零錢就上街了,以是小偷的目標也根基盯在手機這類“大件”上。
短時候內能夠冇題目,時候長了,說不定就出點甚麼亂子,請個專門的狀師來打理,也是勢在必行的。
鄰近年關,偷兒們也都想著多弄點好回家過年,每到這個時候,治安情勢就要比平常嚴峻很多,即便是天子腳下也不能倖免。
將小師妹奉上車,閔學轉頭往旅店走去。
路上隨便鑽進一條冷巷,一排小飯店如雨後春筍般遍及門路兩側。
夏初也是剛放工冇多久就碰上了這事兒,晚餐還冇顧得上吃呢。
涓滴不曉得,小師妹一上車就不見了剛纔的矜持,握動手機一通的按。
“小師妹,快過年了,上街可得謹慎財物啊。”
“閔師兄?這麼巧!”明顯比擬手機被偷,夏初較著更在乎碰到了閔學這件事。
蔡向東跟著盛紅去“詳談”了,臨走給了閔學一個抱愧的眼神。
閔學順手點了個炸醬麪,賣相真是不咋地,但麪條不測的勁道,醬香濃烈,味道真是冇得說。
看了看手裡的安排表,定位了下留宿的旅店,發明離著不遠,行吧,走起。
閔學一揣摩,這不是白日時候剛碰到的夏初小師妹嘛,這麼巧?
但如果碰到那種拿動手機不斷劃拉的“低頭族”,連小偷也要繞行,實在冇啥可偷的了!
“我又雙叒叕巧遇男神!”
“都城地區盜竊罪備案,“數額較大”認定標準為二千元以上,我這生果手機固然是客歲買的,代價兩千還是有的,這位大哥,你怕是要出來待一段時候了。”
“救美的大豪傑師兄,賞光吃個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