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希華對於鄭霖的諷刺比較無所謂,不過還是出口提示道。
有些編劇一部腳本就能夠捧紅一個劇組,這些編劇在投腳本到時候,都會寫明他們是需求分紅還是買斷,普通冇馳名譽的編劇都會挑選買斷,比及有了名譽以後,則是挑選分紅。
鄭霖此時已經睡醒了,人也精力了幾分,看向安希華扣問道,像是他們這類經紀人,實在隨身帶的都有一些合約,能夠隨時簽約。
哪怕這小我重新到尾彷彿都看起來很無所謂,但是實際上呢?他一向在掌控構和的步調,讓安希華很不爽。
“稅後一千萬,打包賣給你們,分紅一分不要,我信賴,這一千萬來買百分之三的分紅,絕對是賺了的,彆的為了感激安大經紀人這麼利落,我們簽了合約以後,我能夠給你們贈送一個鼓吹大綱,你們能夠嚐嚐。”
這就是ip的才氣,《十年》這首歌的統統版權,實在都在鄭霖這裡,因為歌曲給徐兼鴻了,以是唱歌的版權應當不會再賣給彆人,而電影版權和電視劇版權,都是在手裡的,至於腳本……那腳本是重新寫的,天然要重新掏錢了,鄭霖感覺,這個ip起碼能賣出去五百萬以上,遵循這個天下對版權的虐待。
“以是啊,我才把它叫做是粉絲電影,冇有徐哥,就冇有這個電影。”鄭霖攤手,不想跟對方拐彎抹角了,直接說道。
“鄭先生,關於這個腳本的代價,隻取決於阿鴻的代價,我想,這一點,你應當明白吧?”安希華揚揚手裡的腳本,開端還價還價,這類事情,他已經做了很多次,完整冇有甚麼壓力。
所謂分紅,很多時候並不是說給腳本的代價,而是給編劇這小我的代價,說白了,就叫做票房分紅,以及收視分紅,一個好的編劇,也是一個電影,一個電視劇的名頭。
鄭霖笑眯眯的開打趣,有了一千萬,貳表情真的很不錯。
鄭霖聽到這代價以後,噗嗤一笑,冇想到安希華給的代價還不如他瞻望的。
鄭霖的聲音的確充滿了高興,讓徐兼鴻很驚奇,要曉得,鄭霖之前拿到那一百萬的時候可一點兒都冇有現在鎮靜,一千萬罷了,如果鄭霖的歌曲賣出去,一千萬賺出來也很好賺的。
如果是一個馳名譽的編劇,或者是一個馳名譽ip,安希華倒不是很介懷費錢買下來,但是鄭霖這副模樣,就是讓安希華看不慣,能夠是因為兩人第一次會晤就有些不太好,這會兒兩人幾近是針鋒相對。
要曉得,一首好歌難求,更何況是這麼多的歌曲了,搞得他全數都想買下來,就算不給郝萌萌唱,也能給彆人唱啊。
“那就冇甚麼好談的了是吧?電影版權給你們,腳本也給你們,合約呢?”
鄭霖最感激的,就是這個天下新的法則,不管是版權方麵,還是說原創方麵,那是絕對被庇護的,而所謂分紅合約,也是很多年前就呈現了。
“這個腳本是取決於徐哥的代價,但是這個主張是我的,我明天能夠給你,明天也能夠給其彆人,安大經紀人想必已經看出來了,所謂粉絲經濟,並不是這麼簡樸的。如果《十年》進入了鼓吹期,你曉得我會用如何樣的鼓吹點麼?”
最後安希華很快找助理拿來了簽約的簽約書,在查抄了冇題目以後,鄭霖跟安希華簽訂了合約,一千萬頓時到手,而接下來,就是跟張光輝的構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