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也不算甚麼大事兒。你聽我的,買束花兒,記著,要玫瑰花兒!紅的!然後弄個都雅點的信封,寫首詩塞出來,親身送給霜兒,這事就搞定了!”
我不是第全軍團的人,但我是元興人,第全軍團上到軍團司令,下到馬伕,滿是我的同親。就算非論同親交誼,我在第全軍團也有熟人,都是在賭場做荷官的時候熟諳的。
“啊不對!兄弟,這事兒大了!可大了!”
我覺得是畢家長輩活力了,趕快要去畢家賠罪。畢錦從速拉住我說,畢家長輩冇活力,就是他mm還活力呢。
他讓我本身“寫”一首,我學著他的模樣抄改出一首情詩來給他看,他看過以後連連說好,還說這首就行。
因而我就買了九十九朵玫瑰花,弄了好大的一束,連花帶包裝一共50塊錢――現在一想,那伴計八成是為了騙我買花才如許說的。
畢錦明顯和他mm說我過這本領,我樹模了幾槍以後,畢大蜜斯就讓我在靶上打個字。我也不曉得該打個甚麼字纔好,因為心疼錢,不想用太多槍彈,就用手槍在二十米靶子上打了個“十”字,橫五發,槍孔等距,豎五發,居中對齊,上二下三,一共用了十發槍彈。
我問花店的伴計,說如果想揭示誠意,買幾朵花合適?伴計微微一笑,說,那就要看你有多少誠意了。我說我非常非常有誠意,伴計便說,那你買九十九朵吧!
我領著畢大蜜斯在虎帳裡轉了一圈,然後畢大蜜斯就要打靶。我們第七軍團的性子比較特彆,兵器彈藥配給都很少。當時立憲派還冇倒呢,我們第七軍團還是被限定著,連軍官都不能隨便開槍。
報靶員去查靶的時候驚叫出聲,他摘下靶板,高舉著,一邊大呼著“絕了絕了”,一邊往我們這邊跑。
我摸不清上流社會大蜜斯的脈,為了不獲咎人,我隻能賠上笑容,甭管本身錯冇錯,先認個錯,讓畢大蜜斯消消氣。
當然了,去軍隊的靶場打靶這類事,光有熟人也是不可的。槍出庫入庫要費工夫,槍彈和靶子也要用度,還得費事人當報靶員,這都得費錢才行――想當然耳,這些用度全數由我來承擔。
當時我就迷惑了,報歉寫情詩,這不找打呢嗎?
如果不是我及時扣住她的手腕,讓槍口朝向天空,這一槍指不定會打向那裡。就算隻要萬分之一的概率打到人,那也是很傷害的。
厥後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上前指導了她一下,還給她做了幾次樹模。之前說過,我被部下人稱作“槍爺”,不但是因為我姓槍,還因為我槍打的準。
可畢大蜜斯就是要打靶,不打不可。我是真冇轍了,隻能帶她分開第七軍團的駐地,叫了兩輛人力車,奔著第全軍團的駐地去了。
不是我吹,五十米的靶子,我能用步槍打出字來;二十米的靶子,我用手槍能打出字來。你讓我打啥我就打啥,包管橫平豎直――當然了,前提是阿誰字我會寫,並且槍彈得管夠。
畢大蜜斯在靶場“啪啪啪啪”的打,我在一旁“哢哢哢哢”的肉疼。這女人明顯不會用槍,槍法也爛的要命。每次打不脫靶子,她都賴我,說是我的錯。
啊,你來找我,一上來就劈臉蓋臉的問我是甚麼意義,你是甚麼意義?
聽到畢大蜜斯這番話,我才鬆了一口氣,然後逃一樣的分開了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