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中歌_綠羅裙 序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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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采取的政策則是任用張湯、趙禹、王溫舒、減宣、尹齊、楊仆等苛吏,實施殘暴的高壓統治。漢武帝之前,從高祖到景帝,曆經四代天子,《漢書·苛吏傳》不過收錄了兩個苛吏,而武帝一朝,就有苛吏十一人。

隻是漢武帝雖故意改過,卻年齡已高,有力迴天,隻能將風雨飄搖的大漢社稷傳給了年僅八歲的漢昭帝。

行道遲遲,載渴載饑。

“盜賊滋起。南陽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齊有徐勃,燕、趙之間有堅盧、範主之屬。大群至數千人,私行號,攻城邑,取庫兵,釋極刑,縛辱郡守、都尉,殺二千石,為檄告縣趨具食;小群以百數,掠鹵鄉裡者不成稱數”(《漢書·苛吏傳》)。

漢武帝暮年,麵對岌岌可危的大漢天下,想到秦朝亡於窮民叛逆的前車之鑒,才認識到本身平生之過,向天下公佈《罪己詔》:“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悻,使天下愁苦,不成追悔。”

漢武帝的比年交戰、窮奢極欲,導致國庫空虛。為了彌補用度,漢武帝答應買官和犯法者以錢贖罪。“用度不敷,乃行統統之變,使犯法者贖罪,入穀者補吏,是以天下豪侈,官亂民貧,盜賊並起,逃亡者眾”(《漢書·貢禹傳》)。

即便如此嚴苛的科罰,仍然不能禁止走投無路的百姓叛逆。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

我心傷悲,莫知我哀!

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西漢自高祖劉邦立國,經惠、文、景帝,到漢武帝即位之初,“漢興六十餘載,海內艾安,府庫充分”(《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吏治混亂,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社會衝突日趨激化,各地紛繁叛逆,“百姓貧耗,窮民犯法”(《漢書·刑法誌》)。

漢武帝一向但願四夷臣服,但直到他死,四夷題目也未真正處理。因為內鬨,匈奴、西羌、西南夷、烏桓等外族的外亂也紛起。

漢武帝在位期間,雖雄才偉略,卻好大喜功,窮兵黷武,起居豪侈。因為“外事四夷之功,內盛耳目之好,征發煩數,百姓貧耗”(《漢書·刑法誌》),到漢武帝暮年,漢朝已是“海內浪費,戶口減半”(《漢書·昭帝紀》)。

科罰一再減輕。律令從漢初劉邦在位時的九章,增至三百五十九章,隻“大辟”一項就有四百零九條、一千八百八十二事。以極刑為例比的刑法多至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漢書·刑法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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