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二十二年,初秋,清平侯府。
秋走冬來,冬逝春臨,春遠夏至,夏走秋又臨。
逢珍神采一震,最後硬著心腸說道:“待二爺返來,我先與他提上一提,隻要他情願,這事就成了一大半。”
婚嫁之事,予女兒家而言,就像投胎一樣,她第一回冇投好胎,攤上了一個胡塗老爹和一個偽善嫡母,這一回……彷彿還是不如何樣,可她又能如何呢,祖母已經點頭首肯,父親也不覺不當,她就算去哭去鬨,獲得的不過隻要‘不知好歹’這四個字罷了。
逢瑤婚後的日子,過得很不敦睦,和婆婆置氣,和夫婿吵架,整天雞飛狗跳,冇有一天安生日子,逢春的日子,也一點不承平,婆婆整日說她的肚子不爭氣,身邊的翠濃和紅玲還整日扯後腿,不是和這個媳婦拌嘴,就是和阿誰管事吵架,惹得婆婆對她愈發不滿。
她故意訓戒兩人,兩人卻仗著嫡母的勢,反不將她放在眼裡。
就這般過到惠安二十五年夏天後,婆婆開端拿她‘進門都快一年了,如何還冇有生養’的事情唸叨,丈夫曉得婆婆想多抱幾個孫子,便常扯著她行敦倫之事,不待她傳出好動靜,韓家長房的世孫韓超突焦炙症身亡,與此同時,因長房再無嫡嗣,公開裡漸有韓家二房或能承爵的動靜。
以後,嫡母必定會當著父親的麵,一臉慈愛的問她:“好端端的,如何平白哭了,莫非是不喜好這門婚事?”然後,她那和順慈愛的嫡母,又會轉視她的父親,緩緩遊移道,“老爺,你看這……想是春丫頭覺著做後妻委曲,不想嫁到韓家去,可這門婚事,都與韓家說定了,如果俄然懺悔……”
惠安二十六年,七月初,逢春自縊身亡。
當時正值六月,不幾日,嫡母又遣人叫她回家,因氣候酷熱,她冇帶逸哥兒,單獨一人歸去了,毫無不測的,因著翠濃和紅玲被攆之事,她父親又把她罵了一頓。
回到迎香院後,逢春攤開一本《琉璃經》,一筆一畫地謄寫起來,窗外,大雪紛飛,逢春眼裡有淚珠打轉,卻忍著不能哭出來,叫翠濃和紅玲瞥見了,兩人又該到嫡母那邊當耳報神了。
約摸過了3、四個月,逸哥兒與她愈發熟稔,特彆喜好黏著她玩,婆婆也再不叫她整日立端方,丈夫又待她挺好,光亮的日子彷彿就在麵前……
拋開這樁婚事的大要,究竟就是這麼殘暴。
“有勞母親操心了。”逢春身心麻痹地行了個福禮。
高氏眉間湧起一絲森然寒意,語氣卻再暖和不過:“珍兒放心,娘不叫她……有孩子就是了,她一輩子都隻能照顧逸哥兒一個。”
逢春點頭,溫適應道:“好。”
她偶有遁詞不歸去時,待下次再回孃家,必會遭到父親一番痛罵,說她‘不敬不孝,忘恩負義’。
逢珍用力抓著高氏的袖子,直著脖子道:“娘,叫外人當逸哥兒的後孃,我不放心……”
有淚珠從泛黃的臉上滾落下來,逢珍聲音衰弱有力道:“我本身的身子,我曉得,怕是不頂用了,不過是熬一日算一日罷了……”
韓越的確如他所言,待她挺好,與之相對的是,婆婆待她不算太好,隻要韓越不在府內,她就要去立端方,逢春曉得,婆婆連嫡出的姐姐都瞧不上,又怎會待見她這個庶女,每天最舒暢的光陰,倒要算哄逸哥兒玩的時候了,他還不敷三歲,生得天真活潑,又靈巧懂事,兩人相處的倒也敦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