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隆年間,沙門島(今廟島)是朝廷囚禁犯人的處所,從建隆三年開端,凡甲士犯了法,都發配沙門島。如許年複一年,島上犯人越來越多。但朝廷每年隻撥給全島三百人的口糧,以是糧食越來越不敷吃。厥後,沙門島看管頭子李慶便想了個暴虐體例:當犯人超越三百時,便將此中一些捆停止腳,扔進海裡淹死,使島上犯人老是保持在三百人內,如此被殺的,兩年內就達七百餘人,為了活命,犯人們常常跳海鳧水逃命,但絕大部分都被激浪淹冇,一次,有五十多名犯人獲得即將被殺的動靜,便趁著晴和月朗,避開看管,抱著葫蘆、木甲等輕浮的物體跳入海中,往蓬萊山方向遊去。從沙門島到蓬萊約三十裡之遙,途中多數犯人因體力不支淹死水中,隻剩下八名身懷武功、體格結實的七男一女八位善遊者,藉著水流遊到了岸邊,在蓬萊城北丹崖山下的獅子洞內躲了起來。第二天,漁民發明瞭他們,當聞知八人從沙門島遊水越海而來,無不詫異萬分,把他們稱作“神人”,此事便在官方傳開了,並且越傳越神,他們被傳稱為“八仙”,他們用來渡海的物品也被傳為他們各自的法器,他們渡海逃獄的故事演變成明天的“八仙過海”。
皇後孃娘品級三批煙花放完,才高喝一聲,“頌詞——”
林熙菡心中一歎,黨爭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