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2010_第二十章 簽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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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合約還規定了《靈魂擺渡》的首印數量不能低於五萬本;出版前先托付沐茗百分之三十的預付款等前提。

“你好,我找林彩文林經理,之前和她約過的。”沐茗看著前台的標緻妹子道。

呃,但實在再細心一想,他作為一其中國人,也向來冇去過京北啊,彷彿也就冇甚麼好慚愧的了。

“那麼,我們就合作鎮靜了。”林彩文起家,帶著笑意,慎重的和沐茗握手道。而後,又叮囑道:“對了沐茗,你在微博上的簡化故事也儘快結束,開端鼓吹實體書吧。”

實在構和這類事情,隻要兩邊都有合作的誠意,再大的分歧也畢竟能找到一個均衡點的。三小我參議了一下午的時候,直至落日晚照,纔算達成了合約的全數內容。

按照合約,沐茗的分紅將遵循冊本銷量門路遞增。銷量五十萬本以下,分紅為百分之八;超越五十萬但不敷一百萬,則超越部分分紅為百分之九;超越一百萬,超越部分分紅為百分之十。

“哦,如許啊。”沐茗恍然大悟的點點頭。陳善義笑道:“放心吧,老沐叮囑我好幾次了,合約有題目的處所就交給我,不會讓你虧損的。”

一樣的,沐茗必須插手光彩盛年打算的鼓吹活動,如簽書會,見麵會之類的;還要操縱本身的微博,幫忙鼓吹等等。沐茗都承諾的很痛快,歸正都是為了本身的作品銷量,冇甚麼可推讓的。

沐茗點點頭:“我明白,隻剩最後一個故事了。結束後我就開端鼓吹。”說到這,沐茗頓了一下,彷彿想起了甚麼,對林彩文道:“對了,林經理。您有熟諳的音樂製作人或是編曲人嗎?”

“林經理,沐茗先生來了。”前台妹子敲開了經理辦公室的門,對內裡的林彩文道。而後側身,把前麵的沐茗和陳善義讓了出去,本身則關門分開了。

但沐茗對這個分紅不是那麼的對勁,他的來由是固然本身是新人,但是《靈魂擺渡》這個故事卻不能算是完整冇有著名度的新人作品。畢竟他現在也有幾十萬的微博粉絲,此中有相稱多的一部分人是這本書的潛伏讀者。

“二位請坐。”林彩文虛引二人落座,而後看著沐茗身邊的陳善義道:“不知這位先生是?”

“陳狀師,久仰大名。”冇想到林彩文竟然熟諳陳善義。沐茗驚奇了一下,隨後想明白,兩人都在齊南,陳善義又和很多大企業打過交道,林彩文會曉得他倒也普通。

舊友相逢,又同在一起事情,這類緣分和豪情天然深厚,兩小我有著二十多年的友情。即便厥後陳善義留在齊南,而沐爸爸回了海威,這份友情也仍然冇斷開。

“音樂製作人?”林彩文迷惑的反問了一句。

陳善義一笑,必定的道:“放心,能夠的。按照《民法公例》,限定民事行動才氣人簽訂的純贏利條約,或與其春秋、智力、精力安康狀況相符合的條約,無需法定代理人追認,可視為有效合約。”

另有一條是鼓勵條約,即如果《靈魂擺渡》實體書銷量超越二百萬,則超越五十萬部分的分紅,為百分之十二。

陳善義還是很喜好本身這個老朋友的兒子的,一起上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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