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這話的時候相稱冇有底氣,一方麵遵循世俗的觀點來看,一個男人能夠冇有錢,能夠冇有本領,倒是絕對不能承認本身不通男女之事的,不然不就顯得本身的過分冇用;另一方麵他在丫頭麵前又實在擺不出一家之主的模樣來,兩邊職位對調,他倒是像一個受氣的小媳婦。
“留著這笠衫乾甚麼?你看你這衣服,剪裁又不得體,用的料子還是普通的棉花,穿在身上如何能夠透氣,還不快脫掉!”丫頭橫眉瞋目,頤指氣使地發號著司令。
這丫頭力量真大啊!
說著,她把劉快意拉到身邊,喝問道:“你想不想和我白頭偕老?”
“誰說我冇脫?”丫頭三下兩下將本身腳上的纏腳布(注2)解開,暴露一對纖纖玉足:“你瞧,我這不是脫了嗎?”
“這,這也要脫?”劉快意難堪地問:“如許不大好吧?”
“我,我說錯話了嗎?”
丫頭的情感變動太狠惡了,半刻鐘之前還嚎啕大哭,現在就捶床大笑了,她一邊笑一邊問:“你不會,你不會,還是個雛兒吧?”
“不懂?”丫頭的眸子亂轉,不曉得在打甚麼鬼主張。她一鼓掌:“不懂冇乾係呀,不懂能夠學呀,這東西就和走路一樣,一開端看上去有些難度,諳練了就會了!”
“哦?不是?”丫頭促狹地笑著,然後俄然發問:“那你奉告我,女人的赤身是甚麼模樣的!”
“不但要睡覺,還要行那周公之禮呢!”丫頭的聲音詭秘而埋冇,彷彿一隻穿行在雲朵內裡的雲雀。
“奇特,我看戲曲話本內裡都是男人調戲女人,如何到了我這裡,倒是我被丫頭調戲?”劉快意內心想著,悄悄感慨:“看來人和人就是不一樣,歸去必然要和蘇河請教請教,不能這麼夫綱不振!”
注1:野合的定義很多,野的意義是“不中禮”,而不是明天所說的野戰。關於野合,一說是男人過八八六十四,女子過七七四十九連絡就算野合。孔子父親叔梁紇生孔子時已顛末端六十四歲,故有野合之說。
“你一個大老爺們,如何這麼墨跡?”丫頭不滿地說:“你眼下前程無量,彆說一件破衣服,就是金玉合座也是指日可待,何必這麼吝嗇!”
“有甚麼不好的!”丫頭大聲說道:“這男女之事,發乎情,止乎禮,連孔夫子都說‘食色性也’,你還畏縮甚麼!”
“那你剛纔不承諾,是不是形成了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