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今後,又悠長冇有瞥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五,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但是冇有說,再到年關也冇有瞥見他。(防~盜~章~節)
魯鎮的旅店的格式,是和彆處罰歧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內裡預備著熱水,能夠隨時溫酒。(防~盜~章~節)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常常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歇息;倘肯多花一文,便能夠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主顧,多是短衣幫,大略冇有如許豪闊。隻要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麵隔壁的屋子裡,要酒要菜,漸漸地坐喝。
(防~盜~章~節)他們又用心的大聲嚷道,“你必然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如何如許平空汙人明淨……”“甚麼明淨?我前天親目睹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辯論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甚麼“君子固窮”,甚麼“者乎”之類,引得世人都轟笑起來:店表裡充滿了歡愉的氛圍。
我今後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裡,專管我的職務。固然冇有甚麼瀆職,但總感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凶麵孔,主顧也冇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隻要孔乙己到店,才氣夠笑幾聲,所乃至今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