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痕大家皆有,就如同人生來就有眼、有鼻,有手有腳普通,但卻並非人類獨占,在一些強大的植物乃至是植物體內一樣具有著靈痕。
扛起鬥鹿,易天辰便直接出了叢林,往叢林外的湯玄鎮走去,他要將鬥鹿賣個好代價。
“回叢林?!”販子有些不解。
“對啊,這小子就住在那片叢林裡,以是我們都感覺他腦筋有題目,略微普通點的人都曉得那邊去不得,更加不會在那過夜,但他卻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過他彷彿很交運,住了近一年還是相安無事。”
小鎮被取名為湯玄鎮,被西北境旺族湯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裡內最為繁華的集鎮,忌諱之森內出產的各種奇珍奇草都會在小鎮裡停止買賣,帝國各地的冒險者也紛繁堆積於此,企圖在叢林裡尋到珍寶,發一筆橫財。
“咦!這照你們所說,這小子抓了這麼多鬥鹿應當很敷裕纔對,如何還穿成如許?”先前那位販子不由多朝易天辰掃了幾眼,朝身邊的人扣問道。
“看,這小子又抓到鬥鹿了!”來往的人流中響起陣陣讚歎聲,引得旁人紛繁望去,開端咿咿呀呀的群情起來。
易天辰並不是這個天下裡的人,體內天然也不會有靈痕,體格也不會像他們普通刁悍,這一點他並未糾結,但旁人倒是不知。
“可愛!小子,這袋錢可夠你發財致富,你竟還不識相!”這位販子掂著荷包憤恚的說道,這袋貨幣起碼有近百枚銅幣,一人吃喝上小半月不成題目。
“我看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權貴!你們看他整小我細皮嫩肉的,彆說雙手都冇生繭,乃至連腳後跟都是圓的,這較著就是嬌生慣養,從小連路都冇如何走過的主。”一名小鎮住民在一旁插話道。
三歲煉體,五歲習武,是這個天下裡大多數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著靈力的滋養,五歲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資質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犢內臟,在大一點的孩子便能夠單獨搏殺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話下。
也有人說,他是在呈現不久以後才住進那片叢林裡的,因為他體內冇有靈痕又不通說話,常被人淩辱,進入叢林是想尋死,豈料老天不收,隻得獨居在叢林裡。
“臉哥!你看!又是那小子!”一名眼尖的獵戶發明瞭遠處的易天辰,也看到了他身後揹著的鬥鹿,指著他對身邊的麻子臉說道。
靈痕,乃萬物之靈根,能滋長出六合間最為純潔的靈力,是一種發展在人類體內的變異肌體,它位於心臟右邊,如同一道藐小的肉痕,稱呼也是以而來。
那片叢林被人們稱為忌諱之森,如同其名,那邊是片忌諱之地,凡是有私行深切者十有八九是出不來了,就算是超卓的獵手也不敢隨便深切,這不但僅是因為叢林內到處可見的毒蟲猛獸,還因為這片叢林裡生活著一種能讓人們提名便喪膽的凶獸――元獸。
人們隻曉得他是一年多前俄然呈現在小鎮裡的,為人孤介,很少與人扳談,獨居在那片讓人們望而卻步的妖怪叢林裡。
聽到此言,世人對著遠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陣打量,紛繁都附和的點了點頭,拋去穿戴襤褸以外,易天辰還真有些貴族的氣質。
“這小子如何老能抓到鬥鹿?他不會把叢林裡的鬥鹿都圈養起來了吧?”人群中,一些熟諳易天辰的本地住民竊保私語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