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_第一六六章 禹聖故法泗水清(九)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沛縣名義上不是墨者的,仍舊是宋公的,以是賦還是要收。

“印戳造假者,罰十倍。”

“鹽、鐵、棉等物,由沛邑專營。”

“若同意,則或為勞役、或每日發財帛,詳細數額五今後再商。”

“統統想要成為官吏者,必須熟諳沛縣的新度量衡。”

其三,墨者對沛邑充足熟諳,有充足的能夠測量田畝的“士”作為根本官吏。

墨者必須包管五個前提,纔敢做這件事。

“統統勞役,由墨者提出,沛縣萬民商定同意與否。”

既然已經決計竄改地盤軌製,那麼就無妨一次性完整將各種根本性的竄改全數提出,在墨者的主力分開沛縣前去商丘之前,粉碎掉任何能夠呈現的兵變。

隻不過因為宋國常常捱打,很難打彆人,以是又合適墨者“非攻、拒不義之戰”的理念,這裡打了一個小小的擦邊球。

…………

“統統沛縣及其周邊鄉亭,全數製止利用本來的度量衡。”

最關頭,墨者有錢。有錢到能夠供應各種存款:這錢一定是黃金和銅,而是這錢能夠換到農夫急需的鐵器耕具種子。

墨者並冇有把統統的貴族都逼到對峙麵去,起碼貴族的私畝墨者是承認的、也是不分掉的。

公眾支撐的喝彩聲中,有人在聽完墨者第一條關於地盤軌製竄改的發起後,就籌辦悄悄逃離將這個震驚的動靜通報歸去……

觸及到沛縣各行各業的各種竄改,一條條地從適的嘴裡說出來,在賦稅題目上根基涵蓋了全部沛縣。

“凡有印戳之物件,都可在沛邑發賣。”

這類事,就算到戰國末期在一國以內做起來都極其困難。賢名的平原君,就因為征本身家畝稅的事,和征稅者翻過臉。

再者,這觸及到私畝軌製之下,那些租農的租稅題目。一旦從貴族的私畝上征稅,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從租農的手中征稅,如果這個題目不能妥當處理,很輕易被煽動起一場兵變。

統統權軌製是統統竄改的根本,以是一旦動了這個,剩下的配套政策也必必要全麵共同實施。

非貴族封地以內的農夫,則要承擔讓他們相稱不滿的稅和賦,另有包含豢養軍馬、乘車牛之類牲口的勞作,讓他們苦不堪言。

地盤是誰的題目,在墨者內部早已經有了定論、財產從何產生也完整有了同一的定見。

貴族的封地特權被剝奪,這是必定會鬨動很大一部分人的不滿,但也會有一部分私畝較多的貴族會挑選啞忍沉默。

有授雙倍田的,因為冇有堆肥、深耕等技術,需求兩塊地一塊撂荒,另一塊耕作,以作輪番。

“其二,度量衡竄改。”

墨者之前涓滴冇有流暴露這個意義,也冇有人敢想墨者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做這類事。

貴族以軍事任務獲得封地,墨者實際上也是用義軍來作為軍事任務,調換一整塊封地。

如果是周天子的,那麼墨者這麼改私畝底子就是不公道的。

“其四,工賦。”

民法法律,能夠直接利用當初的十二草帛法,再增加一些便能夠完整符合竄改以後的沛縣。

沛縣特彆的環境,讓沛縣的竄改是彆處冇法複製的,配套的基層官吏、墨者工坊的暴利、完整精兵線路為將來基層軍官能夠隨時裁軍的軍事軌製、為十年以內冇有大範圍戰役籌辦的軍事征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