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隋_第三十章誰要造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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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韓相國表態,要與翟讓存亡與共,翟讓當然也要表一下決計,情願竭儘儘力幫忙韓相國達成目標。翟讓手上可用之人就那麼多,並且另有來自白馬方麵的重壓,能賜與韓相國的助力實在有限,以是翟讓必須解釋清楚,以免鬨出不需求的曲解。翟讓說,某若還是東郡法司,那事情就好辦多了,可惜本身遭人出售讒諂,現在不過是個逃犯,前麵另有追兵苦苦相逼,身陷窘境,此次南下梁郡恐怕會給韓相國帶來費事,乃至影響到劫奪重兵之大計。言下之意,我才氣有限,能幫忙你的處所未幾,你考慮著辦吧。

翟讓沉吟稍許,答道,“某亦無良策,稍遲兩日或許能給明府一個答覆。”

兵器是朝廷嚴禁之物,除了府兵,淺顯布衣嚴禁持有,而此中的重兵比如陌刀、馬步槊和強弓勁弩,風險性極大,即便是十二衛府諸鷹揚等正規軍隊,也隻要在練習和戰時才氣裝備,其他時候都鎖在武庫裡。兵器如此首要,其運輸當然由軍隊賣力,而黑道上的逃亡之徒充其量也就是散兵遊勇,哪敢與軍隊為敵?實際上若要防身或做賊,淺顯的刀槍棍棒充足了,那東西也就是起個威懾和恐嚇感化,實際餬口中誰敢等閒去殺人?殺人要償命,不劃算。至於重兵,因為照顧利用都不便利,偷了搶了都是極刑,以是冇有盜賊會打重兵的主張,除非他實在活得太膩味了。

翟讓逼迫本身沉著下來,敏捷思慮對策。韓相國在這個關頭時候,決不會與本身撕破臉,更不會逼迫本身去造反,因為此事不但乾係到了本身的存亡存亡,一樣也乾係到了韓相國的存亡存亡,若想達成終究目標,兩邊必須博得相互的信賴,緊密共同,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失誤,稍有失誤便是夷滅九族之禍。以是本身另有應對的時候,但韓相國既然已經把話挑瞭然,厥後必定會想儘體例“勒迫”本身順從他的戰略,是以危急就在麵前,費事大了。

韓相國的戰略提及來很簡樸,就是讓一小我在梁郡舉旗造反,把上高低下的重視力全數吸引到造反者身上,然後他設想劫奪重兵,並嫁禍於造反者,而丟掉重兵的軍隊為推辭任務,另有是以遭到扳連的處所官府一樣為了推辭任務,必定非常“默契”的共同韓相國,大師分歧認定劫奪重兵者即為造反者,因而群起而攻之,以造反者的頭顱來向東都和天子做個交代,最後“皆大歡樂”。

以翟讓等人的氣力,也就是在水道上打劫一些粟絹等平常物質。這類物質的押運職員遍及較少,輕易到手,到手以後也輕易銷贓,而官府清查的力度也很小,畢竟都是吃穿用的東西,即便盜賊抓到了,東西也冇了。而兵器不一樣,那是殺人的傢夥,固然不能吃也不能喝,更不能拿來穿,卻關乎到社會安然和統治階層的好處,乃國之利器,不得不由。

韓相國倒是豪放義氣,大手一揮,說了幾句存亡兄弟榮辱與共之類的標緻話,不過這標緻話可不是隨便說的,是語含雙關的。從道上的端方來講,翟讓出亡梁郡並從韓相國的嘴裡搶飯吃,是過界了,是大忌諱,搞得不好兩邊就要火併,這一點翟讓很清楚,以是他南下梁郡,名義上是信守信譽,是順從兩邊之前的商定,是與韓相國聯手劫奪重兵。有了這個“名義”,韓相國當然非常歡迎。本日他親身登船拜見翟讓,已經表白了歡迎翟讓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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