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邪_第兩百九十四章:不打自招,招了當打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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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衙門升堂,陳三郎不在,統統事件交由周分曹主持。詳細事情顛末,他早聽兵勇隊正彙報過,不由眉頭舒展。

兩邊早有衙役出列,手持水火棍,把周裡正往地上一摁,一人直接褪了他褲子,暴露白花花的屁股來。

一拍驚堂木,兩排衙役齊呼“威武”,開端坐堂。

周分曹忙道:“是我莽撞。”頓一頓,問道:“聽公子說,此野祭來源甚大,出自蠻州,現在蠻州正反叛呢,莫非蠻軍要來攻打揚州,是以先讓野祭亂民氣?”

但是愚民也是一柄雙刃劍,一麵便於統治,另一麵,卻也輕易被敵對權勢操縱,煽動公眾,起來造反。

周裡正平時在鄉間作威作福,慣於享用,何曾受過科罰,被打得一佛出世,一佛昇天,二十輥冇有挨完,就暈死疇昔。

按常例,此案定性,涇縣便會上書朝廷。再等朝廷文書下來,定秋後問斬。這一去一回,起碼得好幾個月時候。

在當代,資訊不發財,很多百姓都未曾讀書識字,一方麵受限於家道困難,學不起;另一方麵,與朝廷的愚民政策必不成分。

此脾氣,像鹿,和順。

是以必須從各個方麵來限定、監督。香火信奉,是極其關頭的一個範疇,以是朝廷封神,隻要獲得朝廷承認,幷包管儘忠的教派,纔會被納成正統,可在天下各地建立廟觀,接管公眾膜拜。而不被承認的,便是野祭,一經發明,就會被打消,滅殺。

周分曹麵色冷峻,喝道:“用冷水潑醒,持續打!”

天下百姓,脾氣渾厚,即便冇有讀過書。可本樸素實,隻要有飯吃。有衣服穿,便會安循分分。

周裡正又驚又怒:“你,你!”

“啪!”

(樊籬的公家章節已經全數解封,這下應當冇出缺章的了,大師可放心瀏覽!)

周裡正一家長幼跪鄙人麵,個個麵色慘白。周裡正曉得事關嚴峻,勾搭野祭行凶,為禍鄉裡,不管稟告到哪兒,都是殺頭大罪。他也不狡賴,不等用刑,一五一十,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交代出去,說是被那野祭教眾勾引,收了黃金百兩,是以讓對方在高田鄉大行其事,不加束縛……

當野祭生長陳範圍,風險性極大。那些被洗腦的信眾們一旦建議狂來,明智全失,乃至六親不認,甚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周分曹心中一悚,霍然覺悟,脫口道:“好一招驅狼計!”(未完待續。)

昨晚在周裡正家中,有健仆壯丁手拿兵器,企圖抵擋,都被殺了;而人被抓後,一樣被抄家,抄出金銀財寶總計三箱子,這些,都算是罪證。

整整一個村落,上百人丁,都被邪神吸納。死得潔淨,此事鼓吹出去,必適時人震驚。

周分曹趕緊將審判環境跟他說,問陳三郎主張。陳三郎當即不躊躇,將昨晚與清閒富道說了一大半的戰略目標道出。這一番言辭,推心置腹,連帶把修羅教的發源來源都清清楚楚地說出來了。

手起棍落,賣力地打在兩股上。隻消數棍,便打得皮開肉綻,鮮血淋漓。

水可乘舟,亦可覆舟,民氣,最不成測。朝廷統治,最緊急的,也是對民氣的節製,故而王朝法典、律令等,針對民氣辦理條例詳細而刻薄。此中一項,便是直立正神,嚴禁野祭。

“甚麼?”

落空了民氣。那麼他這個縣尊就做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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