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出於朝陽村征地動遷的維穩考慮,還是從街道的綜合行政法律解纜,街道都需求一輛警車“撐場子”。派出所“不太聽話”,不出事不會出警,乾脆操縱這個機遇以搞警務室扶植為名直領受分局要一輛,而分局為同一上報口徑又隻能承諾。
固然早曉得會如許,但統統變成實際韓朝陽還是很難受很失落。
蔡主任接過話茬,不無對勁地說:“建功就要受獎,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也是你韓朝陽應得的,我們街道跟你們派出所不一樣,不會讓踏結結實做事的同道寒心。實在我要奉告你的是另一件事,下級不是在搞星級警務室評比嗎,朝陽社區警務室必然要插手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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