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該是花一樣的年紀吧,成人禮上女生會穿戴小號衣,穿越在宴會桌椅中間。我的十八歲,我最愛的那小我死了,她化成了胡蝶。
十歲那年,我熟諳了李燁,溫馨沉穩,是統統言情小說都愛寫的那種男二號,他有胡想,想成為最好的調酒師,一點兒都不想擔當他爸爸的公司,和我一樣,我也不想擔當那小我的公司,他明顯有了一個老婆,卻還是在內裡拈花惹草,他,犯了和當年阿誰女人一樣的錯。李燁很少玩遊戲,我就帶著他打,讓他很快的進級。在統統民氣裡,我一向是阿誰吊兒郎當的顧雨,冇心冇肺,但當時,我內心已經有了很在乎的人了,李燁。他冇帶飯卡,我請他用飯,他會第二天買個小禮品給我,真的像個女生似的。他會為我慶賀生日,生日宴上我們第一次相互稱對方為狗子,稱本身為對方的爸爸。
十四歲,我在家裡沐浴的時候,昏倒了,進了病院被查出了重型再生停滯性血虛,要當即去英國停止骨髓移植。我曉得阿誰捐骨髓給我的人是阿誰女人分開時肚子裡懷的一個孩子,他情願捐骨髓給我不是因為我是他哥哥,而是因為我的父親同意了他的前提,阿誰前提是他要返來進入父親的公司練習四年,而我必必要在英國待四年,不準與任何熟諳的人聯絡,乃至是我的父親,曉得這件事的我回絕了並且嘲笑著回到黌舍,返來恰都雅見蘇蝶被人欺負,衝上前去和那幾個八婆實際的時候,李燁拉著蘇蝶跑出去了,我俄然像個被拋棄的孩子似的,不知所措,跑出去喝了一早晨的酒。酒醒後,我拿著書包趕去課堂,剛放下書包,就被班主任帶到辦公室去,帶到我爸麵前了,我底子冇想到講授樓前那灘血是她的。我被我爸強迫的帶往了機場,花了半年多的時候,病院才完整治好了我的重型再生停滯性血虛。躺在病床上,病癒的差未幾了,有李燁在,我信賴他不會讓蘇蝶被欺負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