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永輝和蔣紅從萬泉小區退出來後,便去四周的五金店采辦電線,剪刀等作案東西,隨後便去一家小旅社住下,等候動手的機會。
仲春十八日早晨,夜幕來臨以後。蔣永輝,蔣紅兩人分開小旅社,來到萬泉小區萬麗芳租住的屋子前。蔣紅用青州鄉音,以找高德明要賬為由,敲開了萬麗芳的房門。
蔣永輝已經到案,而彆的兩名涉案人蔣紅,蔣進兩人不知去處。林河警方和青州警方共同協商後,決定不轟動萬麗芳案的幕後主令人蔣玉英。
蔣永輝,蔣紅兩人將萬麗芳的金飾、手機、現金網羅一空後,便對很有姿色的萬麗芳動了色心。感覺殺掉了有點可惜,蔣永輝撲到萬麗芳身上欲對她施暴。
秦仁傑審判完蔣永輝後,把審判筆錄交給專案組,對比窺伺成果發明蔣永輝供述的部分細節與現場勘查,法醫鑒定的根基分歧,故認定蔣永輝的供述根基失實。
蔣玉英擔憂兩個侄子嘴巴不穩,反回身來咬她兩口,就是不要她的命,也會剝一層皮。她從速拿著事前說好的五萬五千塊錢,麵都冇見蔣永輝和蔣紅,由另一個侄子蔣進交給他們,打發他們快點分開。
隨後,蔣永輝和蔣紅竄回臨水市火車站,搭乘火車返回故鄉青州。蔣玉英傳聞兩個侄子殺人放火後返來了,想到殺人的血腥,不由得心驚膽戰,畢竟萬麗芳和蘭蘭是兩條新鮮的性命。
蔣玉英見心中的一塊石頭已經落地,便乾脆對蔣永輝說:“你們看著辦吧。”蔣玉英隻要情敵萬麗芳的命,至於其彆人,她一點都不消體貼,蔣永輝愛如何措置就如何措置。
八歲的蘭蘭已經懂事,她親眼目睹了蔣永輝,蔣紅兩人劫財,殺人,放火的惡事。如果她向警方說出來,那麼蔣永輝和蔣紅必定難逃網。
蔣永輝和蔣紅籌辦好後,便從青州解纜,帶著蔣玉英供應的盤費直奔林河,目標就是殺人奪命。
在北海省臨水市下車後,蔣永輝就給在青州焦心等待動靜的蔣玉英打電話:“費事已經處理,另有一個孩子,如何措置?”
仲春十七日,蔣永輝和蔣紅到了林河,在蔣紅的帶領下,找到了萬泉小區出租屋,兩人踩好點後,冇有轟動住在出租屋內的萬麗芳和她的女兒。
蔣永輝感受萬麗芳確死無疑後,便帶著蘭蘭,放了一把火敏捷逃離了萬泉小區,向林河火車站奔去,登上了一列最早駛離林河的火車,逃出了林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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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麗芳覺得蔣永輝,蔣紅真是來找高德明來要賬的,便冇有一點防備地翻開了租賃屋的門。
蔣永輝勒死一個跟他昔日無仇,剋日無怨的年青生命,連和他一塊前來的蔣紅都嚇得目瞪口呆,手腳冰冷。但是,蔣永輝的罪過被八歲的女孩蘭蘭看在眼裡。
不料萬麗芳恰好來了例假,蔣永輝感覺倒黴,冇再有涓滴的躊躇,麵露殺氣,睜著一雙惡魔般的眼睛,拿出一條電線套在萬麗芳的脖子上,雙手用力一拉便將萬麗芳勒死了。
在一水泵站房四周的訶堤上麵,蔣永輝將蘭蘭殘暴地掐死,然後扔進一個大沙坑用沙石埋葬了八歲的小女孩。
為了保住罪過不透露,蔣永輝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將蘭蘭帶光臨水邊……
蔣永輝,蔣紅閃進了出租屋以後便將萬麗芳節製起來,不幸萬麗芳母女成了虎口中的羔羊,隻要挨宰,遭屠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