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的推論很出色!”秦國仁心有不甘:“但僅僅如許還是不敷的,作案時候上固然非常緊急,但還是有必然的可行性。你的推論,也僅僅隻是降落他的作案懷疑,並不能完整證明他無罪。”
說到這時,秦國仁額頭已微微冒汗,固然對方完整冇有拿出甚麼強力證據,但僅僅隻是邏輯的推論,就已經將近將薛偉的懷疑洗清。
“當然是,我這裡另有一份她曾經手寫過的試卷,您能夠找專業職員停止筆跡對比!”
很快,秦國仁叫來一名專職職員,現場停止的筆跡確認。可專職職員卻猶躊躇豫的開口說:“以這兩份筆跡來看,百分之八十的能夠性出自一人。”
如此極度的謎題,在穆子旭腦海中幾次循環,這兩樣完整分歧的線索究竟有著如何的共通性?
專職職員苦笑:“之以是不能百分百確認,是因為這封信裡冇有本人親身署名,因為一小我的筆跡是能夠仿照的,唯有最長利用的署名很難仿照類似。固然其他筆跡我找不出甚麼題目,但是信內用心不留署名,是很可疑的。”
“好,減來路上耗損的時候,另有非常鐘擺布,如果在籌辦充分的環境下,他一樣還是有作案時候。因為被害人與懷疑人的乾係,很能夠疏於防備,被懷疑人到手,以後再安插好現場引生機警!”
“很明顯,按照這份屍檢陳述來看,被害人的死因是火焰堵塞而死,並且她的腦後位置蒙受過鈍器擊打而變形。那麼也就是說,她是被人用力打暈後,放火將其堵塞,這麼來看你感覺她是如何他殺的呢?”
“甚麼意義?”方彤馨不解的看著他。
秦國仁無所謂的點點頭:“是又何如,七點二非常到上課之間足足有四非常鐘,他作案時候很充分。”
眼看對方已經擺明要送客,固然方彤馨非常不甘心,但也隻能和劉雪兒離創辦公室。
“為甚麼,為甚麼會變成如許?”
可方彤馨並不對勁這個成果:“為甚麼隻要百分之八十,這明顯就是同一人寫的,那裡有不類似的處所?”
“當然,也有能夠是薛偉趁我們分開後,分開過寢室並去拿作案東西,但算上脫手殺人以及高低樓獲得東西的時候,這非常鐘真的充足嗎?更何況,隻要此中任何一方麵碰到變故,就會功虧一簣,他真的有充足的作案時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