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男主的漫漫長路_初次約會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他微微動了動,看著我抬起了手。

我看不清阿誰男孩臉,但他拉提琴十指苗條,並且非常纖瘦,雖不至於瘦骨如柴,但幾近看不到幾兩肉。他一樣具有著柔嫩黑髮,被輕風吹動,絲絲搖擺。

傅子良打扮精美,一身紅色燕尾服西裝,身上噴了淡淡香水,柔發也細心打理過,乾清乾淨地貼臉上。

傅子良卻抱著我說:“陌笙,你聽話,乖。”

辦事員說:“不,這位先生能夠出來。”

“但是我介懷。”傅子良果斷,“我們還是去餐廳裡吃吧。”

我跟他爭辯了非常鐘,他還是分歧意我出來,我決定要求他們退票,他卻把音樂會票采辦須知拿出來給我看:“上麵清清楚楚寫明,若違采辦者反會場打扮要求,可視其為主動放棄旁觀本場音樂會,不允予退票補償。”

我才曉得,男朋友是可撫玩而不成買單。我固然是他女朋友,也不代表他必然要為女朋友買單。天下上男女朋友之間密切度變了,但是AA軌製冇有變。

但普通性女朋友說是要宴客,男朋友都會主動買單吧?

我迷惑:“穿如許不可嗎?”

因為我手頭不餘裕乾係,籌算去育才和德才兩所黌舍之間大排檔吃碗超等雲吞麪就算了。

從背影看疇昔,應當是高高瘦瘦男孩。

我當即閉眼道:“阿誰阿誰,彆打臉……另有!輕一點好嘛……”

後轉頭瞥了一眼拉大提琴男孩子,感覺他背影有點蕭瑟寥寂。</P></DIV>

傅子良拉住我問:“你就穿如許出來?”

我也是如許胡想,以是出門時候穿戴一件紅色T恤和一條米老鼠牛仔褲。

我負氣:“不講就不講。”不發言罷了,總比讓我餐廳赤貧好……

傅子良說:“音樂會不答應如許著裝進入,你得穿號衣或者裙子,也不能穿球鞋,如果不會穿高跟鞋,起碼需求皮鞋。”

“好。”

普通人約會都會挑選看看電影,唱唱KTV,吃一吃零食,嗑一嗑瓜子。

我想明天讓他氣得夠嗆,也就罷了,點點頭和他分開。

***

我想想他已經讓我一步了,就從速拉住他說:“好吧好吧,就買一杯吧,鴛鴦奶茶。”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