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拍了拍我的手背,道:“帶男朋友來給我見一見。”
“再講講欺負我的人,多是帶領喜好壓榨員工,踏入社會裡,到哪兒都要咬牙忍住,無可何如。所倖進了大學,獎學金助學金豐富,不消靠打多份工保持。”
我說:“冇事冇事,我……我俄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我……我要回S市。”
老媽彷彿想起來甚麼,笑道:“但是你說你送了人家甚麼手鐲。”
老媽天然也會扣問——餬口方麵吃過甚麼苦,遭過甚麼人欺負。
踏上S市的地盤,攔了出租車,奔向葉堯家裡。我尚且記得去他家的路,因為就在前次去的KTV內裡,那次我倆做的特彆囧事,我這輩子都不會健忘。
我哦了一聲,問道:“那他叫甚麼呀?”說實話,我對那位曾經喜好過的小男孩,有那麼點獵奇。
他伸出並不解釋的胳膊,對著我說:“你跳下來,我會接住你的。”
我算一算時候,老爸被判了十年,再對峙兩年,也該出來了。
但是名字呢,我的名字在那裡?翻來覆去,冇有找到,俄然有些泄氣。
遂同意和老媽,順帶把方書恒帶上,去墳場一趟。
我看著爺爺的遺照,莫名感到一陣冷風吹過。
直到,手機鈴聲炸開。
我有點站不住,暈暈旋旋的,方書恒從速扶了我一把,老媽關側道:“笙笙,你如何了?”
我點點頭,哽咽地說不出話。
這一天忙到早晨,把老媽送歸去,纔將方書恒跟我提起的那事記起來,問老媽:“小時候究竟是誰救了我的?”
我說:“回家就跟他說,去民政局登記結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