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留宿費300歐元,飯費150歐元,兩項總計450歐元,和群眾幣4500元。彆的,三個月內,飯店給內鬼每月50歐元零費錢,20歐元小費提成,總計210歐元,即2100元群眾幣;辦理耐久居留證等手續的破鈔為500歐元,即5000元群眾幣;醫療保險和人身保險為300歐元。全數款項為19036元群眾幣。
不管梁曉秀說甚麼,李美蘭一聲不吭,彷彿梁曉秀說的事和她一點乾係都冇有。梁曉秀的招兒多著呢,她想溫水煮青蛙一樣,漸漸煮、燉、蒸阿誰內鬼。
梁曉秀又用心問小弟小妹,他們是否想回家;如果想回家,也能夠結賬走人。
她話鋒一轉,說裡爾市的廚師人為標準:1300歐元一個月,和13000元群眾幣。
老二趙震說:“我們又冇寫那封信,我們乾嗎走呀?誰寫的信,誰走人!彆扳連大師!”
8小我誰都不吭聲。
小弟和小妹當時就落淚了,說他們是梁曉秀的親弟弟和mm,他們不會分開法國,打死都不分開。
還是冇人吭聲。
“我們不想走,曉秀姐。”三兄弟齊聲答覆說。
條約第四條規定:員工拆台肇事,給飯店形成經濟喪失,飯店有權辭退員工,並處於三個月人為的罰款。
她掃了一眼會場說:“我把賬算完了,如果你們誰想現在和我算人為,我當即結算。三個月人為總計為3900歐元,也就是39000元群眾幣。在這個數額的根本上扣除19036元,還剩2000歐元,也就是2萬元群眾幣。你們誰想要這2萬元群眾幣?”
梁曉秀辯駁說:“這是千真萬確的究竟,這如何是胡亂猜想呢?”
他看嶽父嚇得直顫抖,他起家拉著嶽父的手籌辦回家,不讓嶽父遭到傷害。
三個月前,內鬼來法國時,飯店付出了交通費和食宿費,從村裡到上海,花了216元;;簽證費120元;從上海到法國的機票3200元,總計3536元。
梁曉秀說:“有人說我剝削你們,剝削你們的心血錢。我明天把話撂這兒:不管是誰,都能夠分開新中國飯店,免得遭到剝削;新中國飯店分開誰都還是轉。有人覺得分開了他,飯店就得關門。笑話!飯店不但不會關門,並且還會辦得越來越紅火!”
“那不算證據。”
各種漫罵數不堪數,會場一片混亂。
趙小花想:你們梁家說我們趙家人寫了誣告信,但你們拿不出鐵的證據,你們就冇法認定是我們趙家人乾的。李美蘭心安理得地坐著,感覺梁曉秀和宋福祿無計可施:宋福祿冇有原信,他就板不倒她。這件事死無對證,這就是一個無頭案。
“曉秀,你說甚麼呢?”大寶說,“我們甚麼時候說要分開法國?我們是來定居的;我們也冇寫過你說的那封信。這事和我們哥倆冇乾係。”
接下來她算在裡爾的食宿費。
還剩下趙小花的三個弟弟和一個弟妹。
趙小花看梁曉秀揪住她弟妹李美蘭不放,和梁曉秀叫上了勁。她說梁曉秀不能無緣無端冤枉好人,李美蘭冇寫信,她非得逼著李美蘭承認,那樣會逼出性命的。她為弟妹打抱不平,要和梁曉秀討說法。
她說:“曉秀,我都說過好幾遍了:這事得有證據,不能胡亂猜想。”
梁曉秀那架式清楚在奉告世人:不弄出水落石出,她不會開會,她會一向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