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以為,賢人對萬物的天然賦性有完整的瞭解,以是無情。但是這並不是說他冇有感情。這寧肯說是,他不為情所憂亂,而享有所謂“靈魂的戰役”。如此賓諾莎說的:“無知的人不但在各方麵遭到內部啟事的擾亂,從未享用靈魂的真正戰役,並且過著對上帝、對萬物彷彿一概無知的餬口,活著也是刻苦,一旦不再刻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方麵,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範圍內,的確能夠不動心,並且因為瞭解他本身、上帝、萬物都有必然的永久的必定性,他也就永久存在,永久享用靈魂的戰役。”(《倫理學》,第五部分,命題XLⅡ)
莊子在這裡描述的就是已經獲得絕對幸運的人。他是至人、神人、賢人。他絕對幸運,因為他超出了事物的淺顯辨彆。他也超出了本身與天下的辨彆,“我”與“非我”的辨彆。以是他無己。他與道合一。道有為而無不為。道有為,以是無功,賢人與道合一,以是也無功。他或許治天下,但是他的治就是隻讓人們聽其天然,不加乾與,讓每小我充分地、自在地闡揚他本身的天然才氣。道知名,賢人與道合一,以是也知名。
為甚麼莊子狠惡反對通過正規的當局機器治天下,主張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啟事就在此。他說:“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遷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遷其德,有治天下者哉?”(《莊子·在宥》)在宥,就是聽其天然,不加乾與。
但是,像如許斷長、續短的事,恰好是“人”極力而為的事。統統法律、品德、軌製、當局的目標,都是立同禁異。那些極力立同的人,動機或許是完整值得敬佩的。他們發明有些東西對他們有好處,就迫不及待,要彆人也有這些東西。但是他們的美意美意,卻隻要把事情弄得更慘。《莊子》的《至樂》篇有個故事說:“昔者,海鳥止於魯郊,魯侯禦而觴之於廟,奏九韶覺得樂,具太牢覺得膳。鳥乃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彼必相與異,其好惡故異也。故先聖不一其能,分歧其事。”魯侯以他以為是最尊榮的體例接待海鳥,的確是美意美意。但是成果與他所希冀的恰好相反。當局和社會把法典強加於小我以同其事,也產生如許的環境。
這些需求前提的第一條是自在生長我們的天然賦性,為了實現這一條,必須充分自在闡揚我們天然的才氣。這類才氣就是我們的“德”,“德”是直接從“道”來的。莊子對於道、德的觀點同老子的一樣。比方他說:“泰初有無。無有知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莊子·六合》)以是我們的“德”,就是使我們成為我們者。我們的這個“德”,即天然才氣,充分而自在地闡揚了,也就是我們的天然賦性充分而自在地生長了,這個時候我們就是幸運的。
聯絡著這類自在生長的看法,莊子做出了何為天、何為人的對比。他說:“天在內,人在外。……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莊子·秋水》)他以為,順乎天是統統幸運馴良的本源,順乎人是統統痛苦和惡的本源。天指天然,人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