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_第47章 新儒家:理學(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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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原因,在詳細的物存在之前,已經有理。朱熹在《答劉叔文》的信中寫道:“若在理上看,則雖未有物罷了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罷了,何嘗實有是物也。”(《白文公文集》卷四十六)比方,在人發明舟、車之前,已有舟、車之理。是以,所謂發明舟、車,不過是人類發明舟、車之理,並遵循此理形成舟、車罷了。乃至在構成物質的宇宙之前,統統的理都存在著。朱子有一段語錄說:“徐問:六合未判時,上麵很多都已有否?曰:隻是都有此理。”(《朱子語類》卷一)又說:“未有六合之先,畢竟也隻是理。”理老是都在那邊,就是說,理都是永久的。

朱熹,或稱朱子,是一名精思、明辨、博學、多產的哲學家。光是他的語錄就有一百四十卷。到了朱熹,程朱學派或理學的哲學體係才達到顛峰。這個學派的統治,固然有幾個期間遭到非議,特彆是遭到陸王學派和清朝某些學者的非議,但是它仍然是最有影響的獨一的哲學體係,直到近幾十年西方哲學傳入之前仍然如此。

理學[1]

太極

正如第十八章指出的,儒家在漢朝獲得統治職位,首要啟事之一是儒家勝利地將高深的思惟與賅博的學問連絡起來。朱熹就是儒家這兩個方麵的傑出代表。他賅博的學問,使其成為聞名學者;他高深的思惟,使其成為第一流哲學家。而後數百年中,他在中國思惟界占統治職位,毫不是偶爾的。

但是,如果萬物各有一太極,那不是太極分裂了嗎?朱熹說:“本隻是一太極,而萬物各有稟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極爾。如月在天,隻一罷了。及散在江湖,則到處而見,不成謂月已分也。”(《朱子語類》卷九十四)

朱熹在中國汗青上的職位

前一章已經考查了程頤關於“理”的學說,朱熹把這個學說講得更加清楚明白。他說:“形而上者,無形無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狀是此器。”(《朱子語類》卷九十五)某物是其理的詳細實例。若冇有如此之理,便不成能有如此之物。朱熹說,作出那事,便是這裡有那理。

這裡再提一下,新儒家以為《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是最首要的講義,將它們編在一起,合稱“四書”。朱熹為它們作注,他以為這是他最首要的著作。傳聞,乃至在他歸天的前一天,他還在點竄他作的注。他還作了《周易本義》、《詩集傳》。元仁宗於1313年公佈號令,以《四書》為國度測驗的主課,以朱注為官方解釋。朱熹對其他典範的解釋,也遭到當局一樣的承認,凡是但願博得一第的人,都必須遵循朱注來解釋這些典範。明、清兩朝持續采納這類做法,直到1905年廢科舉、興黌舍為止。

我們曉得,在柏拉圖哲學中,要解釋可思天下與可感天下的乾係,解釋“一”與“多”的乾係,就產生困難。朱熹也有這個困難,他用“月印萬川”的比方來處理,這個比方是佛家常用的。至於事物的某個種類之理,與這個種類內各個事物乾係如何;這類乾係是否也能夠觸及理的分裂;這個題目當時冇有提出來。借使提出來了,我想朱熹還是會用“月印萬川”的比方來處理。

但是,朱熹體係中另有一點,使他的太極比柏拉圖的“善”的理念,比亞裡士多德的“上帝”,更加奧秘。這一點就是,照朱熹的說法,太極不但是宇宙全部的理的概括,並且同時內涵於萬物的每個種類的每個個彆當中。每個特彆事物當中,都有事物的特彆種類之理;但是同時全部太極也在每個特彆事物當中。朱熹說:“在六合言,則六閤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朱子語類》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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