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技術科同事勘察現場的工夫,老張帶著寧致遠和陳鋒在工廠四週轉了轉。工廠門口是一條不太寬的三級公路,這條路離李青青租住的小區步行大抵要十五分鐘擺佈。公路另一端通往郊縣。老張說這條路窄,以是車輛和行人都很少,特彆是到了早晨幾近是冇甚麼人打這兒過。
結束與劉朝陽的通話,溫馨已經冇有了睡意。下夜班回到家連早餐都冇吃就倒在了床上,這會兒肚子已經咕咕叫了。起床去廚房想找點吃的,路過客堂瞥見茶幾上放著的淡綠色糕點盒,這纔想起放工帶返來的多數盒蛋黃酥,乾脆也不做飯了,拿出一塊蛋黃酥,又去廚房熱了杯牛奶。蛋黃酥的蓮香味在嘴裡化開,溫馨感覺本身的味蕾獲得了極大的滿足。
下午宋明和大楊回到了二隊辦公室,大楊臉上紅樸樸的,帶著鎮靜,一進屋就拿著本身的水杯直奔飲水機,咕咚咕咚喝了一大杯水,鎮靜的喘了口氣,“唉,渴死我了。”宋明也接了杯水拿在手裡漸漸喝著。陳鋒疇昔把手搭在大楊的肩膀上,調侃道:“甚麼環境?曉得的說你們倆出去查案了,不曉得的還覺得你們五千米拉練去了呢。”
寧致遠嗬嗬笑了一聲,彎下身子平視著二寶,“誰說你殺人了?”“大勝說刀上有我的指紋,”二寶指著阿誰高個男孩兒,“他說差人會驗指紋抓殺人犯。”寧致遠揉揉二寶的頭頂,淺笑著說:“放心吧,差人不會冤枉好人的。就算那把刀上有你的指紋也不會冤枉你殺人。再說了,誰說那把刀就必定是殺人的凶器呀?”寧致遠的話彷彿給二寶壯了膽,他指著大勝肝火衝部的說:“是他說那刀上有血,前幾天那邊小區裡有人被殺了,刀上的血就是那小我的。我想把刀扔了,他不讓,還打電話報了警。”
“你如何曉得那刀上的是血?”寧致遠直起家轉頭問大勝。“電視上、書上都是這麼說的,血乾了今後就會變得黑黑的,那刀把上有幾個小斑點,前兩天小區裡還死了人,以是刀上必定是血。”大勝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三個男孩兒一同指著之前一向蹲著的阿誰火伴,七嘴八舌的說:“是他,”“是二寶發明的,”“是他撿的……”寧致遠把手放到被叫做二寶的男孩兒兒肩上問:“你叫二寶?”二寶的神采有些漲紅,小聲說:“嗯,我大名叫齊家寶。”寧致遠在他肩上悄悄拍了兩下,“能說說你是如何發明這把刀的嗎?”
小集會室裡,寧致遠將手裡的陳述遞給宋明讓幾小我傳閱。“這是在哪兒撿的?”吳力濤看完將陳述放到寧致遠麵前的桌子。“離李青青租住的小區不遠的一個燒燬工廠裡。”寧致遠用手指悄悄敲著桌子上的陳述說。“我來了,寧隊。”陳鋒集會室找了個位置坐下又對宋明說:“聯絡上那邊的分局了,他們說頓時給查,有成果給我打電話。”宋明點點頭做了個OK的手勢。
“除了這把生果刀,還提取到幾枚鞋印,固然隔了好幾天,但比來一向冇下過雨,以是鞋印還算完整。與李青青案現場的幾個鞋印停止對比,此中有一個比較類似,根基能夠肯定是同一小我留下的。”寧致遠放動手裡的陳述,接著說:“鞋印是42碼的活動鞋,據此推斷鞋的仆人是身高1米77至1米82之間,體重70至75公斤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