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頭, 實在這一章是早寫出來了,之以是一向冇更, 是想再寫一章, 直接放鏈接……嗯, 就是承諾過大師的阿誰番外題目啦~~~這一本更新實在是渣,也冇有甚麼好解釋的啦。不過有件喪事, 是放假前我纔到法院拿了新的裁定文書――二審取消, 也就是從法律上來講,我現在是不消還那五萬塊了, 至於最後如何, 就看再審了……這類官司題目真是一點都不能粗心, 這個案子上審委會的時候就吵的很短長,因為是小案子, 法院實在是不太願重新再審的――他們刑事案件都審不過來, 總算, 嗯……同意再審了, 然後,最後竟呈現了記錄弊端, 也就是審委會通過了, 文書竟來了個不予通過……說是失誤, 遠目……有些話不好說,大師都曉得海內的事情的, 總之是冇少折騰, 而總算是折騰出了一個還算不錯的成果。在這件事上我總結下來就是, 一,一點都不能粗心,千萬不要感覺本身占理便能夠,該操的心必然要操到……;二,請一個好狀師,我們請的是一個公證的狀師,但不是一個很有體例的狀師……按法院的朋友的話來講就是,我們請的這個狀師,如果是做敲錘的,那是再好冇有,但他不是……以是大師將來萬一碰到甚麼費事的話,如果有能夠,還是讓法院的人給先容狀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