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以後,我就成了個流浪漢――無家可歸,冇有合法的身份,有的隻是一個又一個子虛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冇有任何勞動保障的臨時事情。
隻但願……不要出甚麼不測。
至於我的事情,其首要內容就是接各種百般的“訂單”,去完成一些法律部分不在乎或不答應的任務。
徹夜,會有月全食。
綁架的活兒我接,挽救人質的活兒我也接。
明天是個糟糕的日子。
撤除在道兒上的一點浮名,關於我這小我……實在也冇有甚麼好說的。
像我如許的“獨行俠”,最大的上風就是跑路便利,一旦狀況變得不成清算,我會毫偶然理承擔地丟下任務和隊友,還是保住本身的性命最要緊。
但他們都不是那種會放棄的人……
轉頭想想……這個自稱“煙土俱樂部”的店主非常可疑,此前我完整冇傳聞過這個構造,並且他們明顯脫手豪闊,卻塞給了我的一幫非常專業的隊友。
當時,我還小,我的大哥在讀警校、二哥還在上中學;為了我們……二叔讓步了。
看來我自學的那套“情感辦理”課程真的管用。
如果你的團隊裡有個“酗酒成性、嗑藥成癮、嗓門兒特大、歇斯底裡、還總感覺本身這類便宜力極差的表示恰好代表他是個純爺兒們”的隊員,那你最好從速讓他滾蛋,因為在99%的環境下,這類人會好事……當然了,如果那人名叫崔佛・菲利普(Trevor_Philips),那你就當他是那1%的例外好了。
我想,這就是為甚麼……我現在被關在了一間臨時的緝押室裡,等待審判。
我照他們說得做了……
…………
明天起碼已經有四小我對我說過這句話了,就連他們說這話時的語氣都非常類似。
我是厥後看訊息才曉得,將我送走後,他們倆去殺了很多人,從聯邦警局,一向殺到黑幫的老巢,並終究死在了一場槍戰當中。
我生在一個差人間家,我的父親、母親、二叔,全都是聯邦警察;我從小就耳濡目染,被奉告要“為公理而獻身”,做人要“公道”、要“對得起本身的知己”、要“庇護強大的人”,要……“當個豪傑”。
…………
但是,這個才氣是有諸多限定和代價的,不管我有多想,我都冇法回到某個能讓我和家人團聚的日子……
擄掠的活兒我乾,奪回失物的活兒我也乾。
是的,這類餬口很糟糕,但我又能說甚麼呢,隻能怪本身“運氣不好”吧。
二叔和大哥的這件事,固然鬨得很大,但終究並冇無形成任何負麵的社會影響,因為官方對外宣佈的情節是“黑幫突襲聯邦警局,警察展開英勇的反擊並終究大獲全勝”;普通公眾無從考證這套說辭是否實在,再加上支流媒體的各種指導,這成了一樁可歌可泣的豪傑事蹟。
我瞭解他們的挑選,這是在明白了“通過軌製底子冇法複仇”後,於絕望和氣憤中做出的挑選。
如果讓我本身挑,我寧肯要一個近似“老司機”如許的外號,就算會產生甚麼曲解我也不在乎。
“Today_is_the_day.”
但冇乾係,起碼,我還能像我的家人們等候的那樣――當個豪傑。
或許是運氣跟我開了個打趣,在我的家人們死去多年後,我的身上覺醒了一種超才氣――一種能夠讓時候倒流的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