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111章 (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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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後兄弟虎賁中郎廖及黃門郎防、光,終明帝世何嘗改官。帝以廖為衛尉,防為中郎將,光為越騎校尉。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第五倫上疏曰:“臣聞《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近世光烈皇後雖和睦天至,而抑損陰氏,不假以權勢。厥後梁、竇之家,互有不法,明帝即位,竟多誅之。自是雒中無複權戚,書記拜托,一皆斷絕。又諭諸外戚曰:‘苦身待士,不如為國。戴盆望天,事不兩施。’今之議者,複以馬氏為言。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又聯臘日亦遺其在雒中者錢各五千。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覺得不該經義。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慾厚之,亦宜以是安之。臣今言此,誠欲上忠陛下,下全後家也。”

北海敬王睦薨。睦少好學,光武及上皆愛之,嘗遣中大夫詣京師朝賀,召而謂之曰:“朝廷設問寡人,大夫將何辭以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敢不以實對!”睦曰:“籲,子危我哉!此乃孤幼時進趣之行也。大夫其對以孤襲爵以來,誌意衰惰,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乃為相愛耳。”其智慮畏慎如此。

永平十八年乙亥,公元七五年春,仲春,詔竇固等罷兵還京師。

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光烈皇後換衣彆室。”帝稟承建武軌製,無所變動,後妃之家不得封侯與政。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準,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裡,苟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而複拘以忌諱,豈為政之意乎!”因而遂蠲其製。尚書閻章二妹為朱紫,章精力曉舊典,久次當遷重職,帝為後宮支屬,竟不消。是以吏得其人,民樂其業,遠近畏服,戶口滋殖焉。

三月,癸醜,以汝南太守鮑昱為司徒。昱,永之子也。

戊午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戊戌,以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倫在郡公清,所舉吏多得其人,故帝自遠郡用之。焉耆、龜茲攻冇都護陳睦,北匈奴圍關寵於柳中城。會中國有大喪,救兵不至,車師複叛,與匈奴共攻耿恭。恭率厲士眾禦之,數月,食儘貧困,乃煮鎧弩,食其筋革。恭與士卒推誠同死生。故皆無貳心,而稍稍滅亡。餘數十人。單於知恭已困,欲必降之,遣使招恭曰:“若降者,當封為白屋王。妻以女子。”恭誘其使上城,手擊殺之,炙諸城上。單於大怒,更益兵圍恭,不能下。關寵上書求救。詔公卿集會,司空倫覺得不宜救,司徒鮑昱曰:“今令人於危難之地,急而棄之,外則縱蠻夷之暴,內則傷死難之臣,誠令權時,後無邊事可也。匈奴如複犯塞為寇,陛下將何故使將!又二部兵人裁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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