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移南豫州治於湖。丁醜,以潯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南徐州處置史範陽祖沖之上言,何承天《元嘉曆》疏舛猶多,更造新曆,覺得:“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當中;今曆,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曆,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上令善曆者難之,不能屈。會上晏駕,不果實施。
癸亥,上還建康。
丙午,葬孝武天子於景寧陵,廟號世祖。
十一月,癸巳,上習水軍於梁山。
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雲為任城王。
戊辰,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衛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壬寅,更以曆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甲戌,製民戶歲輸布四匹。
東方諸郡連歲旱,饑,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者什六七。
王太後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後怒,謂酒保:“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醜,太後殂。
懷文詣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為有司所糾,免官,監禁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上聞之,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衝,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上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成見;願陛下速正其罪。”上竟殺之。
玄月,辛醜,魏主還平城。癸卯,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仲春,乙卯,複百官祿。
十仲春,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冬,十仲春,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以揚州為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領司徒。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財產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穀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蓄妓妾,優遊無事,儘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蒲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實施;唯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變起匆促者,不今後例。”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十仲春,丙午,如曆陽。
大明六年壬寅,公元四六二年春,正月,癸未,魏樂浪王萬壽卒。
乙卯,以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子鸞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為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及為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軌製,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大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軌製興造,非論是非,一皆刊削,雖複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