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冬,匈奴老上單於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殺北地都尉卬,虜群眾畜產甚多;遂至彭陽,使奇兵入燒回中宮,候騎至雍甘泉。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將軍,發車千乘、騎卒十萬軍長安旁,以備胡寇;而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甯侯魏遬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屯三郡。上親犒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後固要,上乃止。因而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內史欒布皆為將軍,擊匈奴。單於留塞內月餘,乃去。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歲,下詔曰:“加笞、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成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秋,與匈奴和親。
六月,代孝王參薨。
二年己卯,公元前一六二年夏,上行幸雍棫陽宮。
是歲,長沙王吳著薨,無子,國除。
是歲,河間文王辟強薨。
孝景天子上
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於高天子,德莫盛於孝文天子。高天子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天子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天子立太宗之廟。”製曰:“可。”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是歲,匈奴老上單於死,子軍臣單於立。
玄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能、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太子家令晁錯對策高第,擢為中大夫。錯又上言宜削諸侯及法律可更定者書凡三十篇。上雖不儘聽,然奇其材。
彗星出東北。
遣禦史大夫青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七年甲申,公元前一五七年夏,六月,已亥,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發,靡有不死。死者,六合之理,物之天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在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誌,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奠,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悠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複扶養於高廟,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喝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跣;絰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朝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朝夕臨時,禁毋得擅哭臨;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處置。書記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以下起碼使。”乙巳,葬霸陵。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輒馳以利民。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故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渾厚,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款項,覺,更加犒賞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代鮮能及之。丁未,太子即天子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