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43章 (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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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上方興功業,弘因而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每朝覲奏事,因言國度便宜,上亦使擺佈文學之臣與之論難。弘嘗奏言:“十賊彍弩,百吏不敢前。請禁民毋得挾弓弩,便。”高低其議。侍中吾丘壽王對曰:“臣聞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討邪也。秦兼天下,銷甲兵,折鋒刃;厥後民以耰鉯、棰梃相撻擊,犯法滋眾,盜賊不堪,卒以亂亡。故聖王務教養而省禁防,知其不敷恃也。禮曰:‘男人生,桑弧、蓬矢以舉之,’明示有事也。大射之禮,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未聞弓矢之為禁也。且所為禁者,為盜賊之以攻奪也;攻奪之罪死,但是不止者,大奸之於重誅,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竊覺得大不便。”書奏,上以難弘,弘詘服焉。

是歲,失兩將軍,亡翕侯,軍功未幾,故大將軍不益封,止賜令媛。右將軍建至,天子不誅,贖為庶人。

蒲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衡山王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其弟孝為太子。爽聞,即遣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鍛矢,與王禦者奸”,欲以敗孝。會有司捕所與淮南謀反者,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公卿請拘繫衡山王治之,王自剄死。王後徐來、太子爽及孝皆棄市,所與謀反者皆族。

元朔六年戊午,公元前一二三年春,仲春,大將軍青出定襄,擊匈奴;以合騎侯公孫敖為中將軍,太仆公孫賀為左將軍,翕侯趙信為前將軍,衛尉蘇建為右將軍,郎中令李廣為後將軍,左內史李沮為強弩將軍,鹹屬大將軍。斬首數千級而還,休士馬於定襄、雲中、雁門。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又欲令人衣求盜衣,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出兵。會廷尉拘繫淮南太子,淮南王聞之,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出兵。召相,相至,內史、中尉皆不至。王念,獨殺相無益也,即罷相。王躊躇,計未決。太子即自剄,不殊。

三月,戊寅,平津獻侯公孫弘薨。壬辰,以禦史大夫樂安侯李蔡為丞相,廷尉張湯為禦史大夫。

夏,四月,赦天下。

漢紀十一(起強圉大荒落,儘玄黓閹茂,凡六年)

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即軍中拜衛青為大將軍,諸將皆屬焉。夏,四月,乙未,複益封青八千七百戶,封青三子伉、不疑、登皆為列侯。青固謝曰:“臣幸得待罪過間,賴陛下神靈,軍大捷,皆諸校尉力戰之功也。陛下幸已益封臣青;臣青子在繈褓中,未有勤奮,上列地封為三侯,非臣待罪過間以是勸士力戰之意也。”天子曰:“我非忘諸校尉功也。”乃封護軍都尉公孫敖為合騎侯,都尉韓說為龍頿侯,公孫賀為南窌侯,李察為樂安侯,校尉李朔為涉軹侯,趙不虞為隨成侯,公孫戎奴為從平侯,李沮、李息及校尉豆快意皆賜爵關內侯。

匈奴右賢王數擾亂朔方。天子令車騎將軍青將三萬騎出高闕,衛尉蘇建為遊擊將軍,左內史李沮為高弩將軍,太仆公孫賀為騎將軍,代相李蔡為輕車將軍,皆領屬車騎將軍,俱出朔方;大行李息、岸頭侯張次公為將軍,俱出右北平;凡十餘萬人,擊匈奴。右賢王覺得漢兵遠,不能至,喝酒,醉。衛青等兵出塞六七百裡,夜至,圍右賢王。右賢王驚,夜逃,獨與壯騎數百馳,潰圍北去。得右賢裨王十餘人,眾男女萬五千餘人,畜數十百萬,因而引兵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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