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_第56章 (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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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詔立燕刺王太子建為廣陽王;立廣陵王胥少子弘為高密王。初,上官桀與霍光爭權,光既誅桀,遂遵武帝法度,以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皆尚嚴格覺得能;而河南太守丞淮陽黃霸獨用寬和為名。上在官方時,知百姓苦吏急也,聞霸持法平,乃召覺得廷尉正;數決疑獄,庭中稱平。

玄月,大赦天下。

本始元年戊申,公元前七三年春,詔有司論定策安宗廟功。大將軍光益封萬七千戶,與故所食凡二萬戶。車騎將軍富平侯安世以下益封者十人,封侯者五人,賜爵關內侯者八人。

本始二年己酉,公元前七二年春,大司農田延年有罪他殺。昭帝之喪,大司農僦民車,延年詐增僦直,盜取錢三千萬,為怨家所告。霍將軍召問延年,欲為道地。延年抵曰:“無有是事!”光曰:“即無事,當窮竟!”禦史大夫田廣明謂太仆杜延年曰:“春秋》之義,以功覆過。當廢昌邑王時,非田子賓之言,大事不成。今縣官出三千萬自乞之,何哉?願以愚言白大將軍。”延年言之大將軍,大將軍曰:“固然,實懦夫也!當發大議時,震驚朝廷,”光因舉手自撫心曰:“使我至今病悸。謝田大夫曉大司農,通往就獄,得公議之。”田大夫令人語延年。延年曰:“幸縣官寬我耳,何臉孔入監獄,使世人指笑我,卒徒唾吾背乎?”即閉閣獨居齋舍,偏袒,持刀東西步。數日,使者召延年詣廷尉。聞鼓聲,自刎死。

蒲月,鳳皇集膠東、千乘。赦天下,勿收田租賦。

六月,詔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號諡,歲時祠;其議諡,置園邑。”有司奏請:“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陛下為孝昭帝後,承祖宗之祀,愚覺得親諡宜曰悼,母曰悼後;故皇太子諡曰戾,史良娣曰戾夫人。”皆改葬焉。

初,許廣漢女適皇曾孫,一歲,生子奭。數月,曾孫立為帝,許氏為婕妤。是時霍將軍有小女與皇太後親,公卿議更立皇後,皆心擬霍將軍女,亦未有言。上乃詔求微時故劍。大臣知指,白立許婕妤為皇後。十一月,壬子,立皇後許氏。霍光今後父廣漢刑人,不宜君國;歲餘,乃封為昌成君。

及昌邑王廢,霍光與張安世諸大臣議所立,不決。丙吉奏記光曰:“將軍事孝武天子,受繈褓之屬,任天下之寄。孝昭天子早崩亡嗣,海內恐憂,欲亟聞嗣主。發喪之日,以大誼立後,所立非其人,複以大誼廢之;天下莫不平焉。方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壹舉,竊伏聽於眾庶,察其所言諸侯、宗室在各位者,未有所聞於官方也。而遺詔所養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孃家者,吉前使居郡邸時,見其幼少;至今十八九矣,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詳大義,參以蓍龜豈宜,褒顯先使入侍,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後決定大策,天下幸甚!”杜延年亦知曾孫德美,勸光、安世立焉。

夏,蒲月,詔曰:“孝武天子躬仁誼,勵威武,功德富強,而廟樂未稱,聯甚悼焉。其與列侯、二千石、博士議。”因而群臣大議庭中,皆曰:“宜如聖旨。”長信少府夏侯勝獨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無度,天下浪費,百姓流浪,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裡,或群眾相食,畜積至今未複;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聖旨也。”勝曰:“聖旨不成用也。人臣之誼,宜直言正論,非苟阿意順指。議已出口,雖死不悔!”因而丞相、禦史劾奏勝非議聖旨,毀先帝,不道;及丞相長史黃霸阿縱勝,不舉劾;俱下獄。有司遂請尊孝武帝廟為世宗廟,奏《大德》、《文始五行》之舞。武帝巡狩所幸郡國皆立廟,如高祖、太宗焉。夏侯勝、黃霸既久係,霸欲從勝受《尚書》,勝辭以罪死。霸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勝賢其言,遂授之。係再更冬,講論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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