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笑,“冇有人逼著被告穿這雙鞋子,並且,穿一下罷了……”
她想,那樣的他,彷彿一個發光體一樣,讓人戀慕。
開庭前,張凱的最後陳述,卻也非常的結實,他說,“蘇狀師的辯論,明顯非常出色,但是,我要說的是,法律不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一場辯論,以是,蘇狀師說的一些能夠,也隻是能夠罷了,證人能夠看錯了,並不是周輝,鞋能夠不是周輝的,這些都不是肯定的,隻是能夠罷了,周輝的第一懷疑人的身份,並冇有解除。”
“這兩位,是周輝在工廠的工友,感激他們情願抽出時候來幫手。”
“法官,證人說他看到結案發後的凶手,對他看到的統統,我表示思疑,是以我感覺,他的目力,關乎於他到底看到了甚麼,也就關乎本案的首要證據。”
蘇謹言說,“我測量了一下,從工廠門口,到內裡福爾馬林池子的廠房的間隔,是三十三米,當然,在這裡我們是冇體例弄特彆三十三米的間隔了,那麼十三米,從證人席到門口的位置,是十三米,請兩位工友走疇昔,證人,但願你看好。”
“反對無效,因為時候題目,對證物的淨化並不明顯,同意查驗。”
法庭上喧鬨起來。
“反對,法官,對方在問無關本案的題目。”張凱站起來講。
“不……是右邊阿誰。”他有些亂。
下了庭後,蘇謹言按例第一個分開。
開庭。
“這個……肯定,就是右邊阿誰。”
世人再次交頭接耳起來。
直到法官在上麵要求統統人寂靜。
“當然了,那邊實在冇甚麼安然辦法的。”
世人一愣。
“叨教有甚麼新的證據嗎?”
蘇謹言轉向證人,“現在我想請你共同我一下。”他轉頭,已經有兩個男人,穿戴工廠的藍色事情服呈現在前麵,他們此中一個手裡拿著蘋果。
“……”
法官答應後,由警方將周輝放出來,他還動員手銬,當著世人的麵,鞋套在了他的腳上。
保安將記者攔下,蘇謹言順利進入到法院中。
“抱愧,身為一個狀師,我挑選信賴我的當事人,既然我的當事人說他冇做過,我就信賴,以是,我對峙無罪辯白。”
也是……
蘇謹言說,“法官,因為工廠工人穿上工服後,統統人幾近都是一個模樣,近間隔,還能看得清誰是誰,但是,間隔遠了,我有需求思疑,還真有看錯的能夠性,並且,據我所知,因為送牛奶比較早,牛奶廠的工人,並冇有見過工廠裡的任何工人,以是,我激烈的思疑,證人所謂看到了我的當事人,是不是有彆人的指導感化,或者是先入為主的感化,以是,證人的證詞,我的當事人,並不能接管。”
“證人,你奉告我,他們哪位,是方纔拿著蘋果的那位工友。”
“你肯定嗎?
而蘇謹言,也在最後陳述中站起家來,“張狀師也說了,周輝不過是懷疑人罷了,既然證言已經從必定看到了周輝,以及鞋必然是周輝的,變成了,能夠看到的是周輝,鞋能夠是周輝的,那麼,周輝現在也隻是懷疑人之一,統統,都另有任何能夠性,但是,法律明顯是絕對的,不是能夠的,我們不能用能夠的證據,來宣判一小我有罪。”